农产品价格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


青海省农调队  2005-03-07 10:28:28


    农业产业结构的形成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制约和农产品价格、农业比较效益、农民收入等因素的影响。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调整,需要采取有效的宏观调控措施,予以引导,以不断促进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本文拟就农产品价格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及相关问题做一些分析和探讨。
    一、农林牧渔业产业结构变化情况
    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是一个多层次复合系统,即调整农业各部门之间及其与市场需求之间的关系。通过调整,使农业生产不断适应市场需求,提高比较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农业结构调整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农业结构逐步进行调整和改善。从大的阶段看可以划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是1949年到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的农业结构调整。这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和“以粮为纲”方针指导下进行的,农业生产按政府指令安排。这一时期农业产业结构的主要特征是,偏重种植业和粮食的单一结构,虽有一定的微调,但基本变化不大。从统计数据看,1978年以前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4%以上,经济作物比重只有10%左右。单一的农业结构,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
    二是从改革开放初到80年代的农业结构调整。由于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改革和农产品购销体制的改革,加之实行“绝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农业结构开始由单一种植业向农、林、牧、副、渔并举转变。按可比价格计算,1978年农业总产值中,农、林、牧、副、渔业各类产值所占比重分别为48.53%、0.91%、48.78%、1.57%和0.21%,而到1986年,五业比重分别为45.98%、4.39%、43.46%、5.99%和0.18%,可见,种植业、牧业和渔业分别下降2.55、5.32、0.03个百分点,而林业和副业比重却分别提高3.48和4.42个百分点。另外, 1980年至1986年期间粮食播种面积比例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由80%左右下降到75%左右,而经济作物比例上升到近20%。但是,由于计划体制的影响还远未消除,加上行政手段的驱使,农业结构调整趋同性很强,使农产品出现“卖难”,区域性结构矛盾突出。
    三是从90年代初期到现在的农业结构调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产品购销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农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的比重由1980年的60.66%下降到1999年的49.66%.特别是近几年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积极推行退耕还林(草)工程,青海省农业结构调整成效较大,种植业在农业中的比重下降,粮食面积进一步调减,经济作物面积逐步增加,养殖业有较快发展,农业结构有较大改善。2003年青海省农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下降到40.64%,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上升到55.63%。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由1980年的80.98%下降到2003年的53.13%,经济作物由1980年的15.51%上升2003年的33.40%.但市场机制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仍然发挥不够,一些地方农业发展仍以追求增加产品数量为主,品种结构单一,优质农产品少,加工转化率低,农产品销售不畅,农业整体效益低下,农民收入增幅不大。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的农业结构调整,对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市场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目前看,农业结构长期积累的矛盾并未根本解决,农业结构与市场消费、农民增收的要求很不适应,农业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1)农产品质量不完全适应消费多样化的需求,多数农产品处于阶段性、结构性供过于求:(2)农民不能有效地进入市场,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低迷;(3)农产品加工转化滞后,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收入增幅减缓;(4)自然资源利用不合理,一些地方生态环境受到破坏;(5)农村第三产业发展缓慢等等。这些问题集中表现为农业结构不合理,这是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应该看到,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历史的和政策的局限性原因外,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缺乏市场引导,结构调整趋同性强,你调我也调,你种什么我种什么,形成“重复建设”,致使农业生产结构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需求变化脱节、错位。二是一些地方以行政手段干预较多,往往农业结构调整脱离本地的优势和市场需求,盲目性很大。三是注重种植业、养殖业结构调整,但农产品加工业、营销业发展缓慢。四是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预期不好,农业生产者不知调什么、种什么,结构调整的目标不明确,缺乏调整结构的积极性和预见性。
    以上分析说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农业资源配置起着基础性作用。农业结构调整作为农业资源的重新组合,不能只靠行政手段,而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否则,就会由于市场信息不灵,农产品滞销,比较效益低,影响农业结构调整的结果。尤其应该看到,市场对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更高。只调生产结构,而以农产品为主的营销业发展不起来,农业比较效益就不能提高,农产品销售困难;有了营销业,而没有适应市场需求的农产品,农产品营销业也难以巩固和发展。这说明,农业生产结构与市场需求结构是一个系统工程。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决不只是单纯解决种什么、养什么、种多少、养多少的问题,也不是某个环节的局部性调整,而是要把数量与质量、生产与销售通盘考虑,进行多环节的全局性的调整。通过结构调整,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质量和效益,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增加农民收入。
    二、农产品价格走势的总体分析
    青海省人口与耕地主要集中在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结合部,即湟水流域。干旱、半干旱山地占全部耕地的69.7%,全年降水量平均300毫米左右,常常不能满足灌溉需要。高、寒、旱是青海省农业自然条件的三大特征,大部分地区只能春种秋收,一年一熟,农作物复种指数约82.7%,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粮食供需不平稳问题长期存在。但是在大市场、大流通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我省粮食价格也按照价值规律,随行就市,价格波动状态基本与全国一致,在全国粮食供求状况出现“拐点”的情况下,我省农产品价格也在快速地上下波动。
    (1)1978年—1984年。1979年国务院决定大幅度提高18种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并将粮食的超购加价幅度由30%提高到50%,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逐步上升。1978年青海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为99.76(以上年为100),其中粮食类和畜禽产品两个大类的收购指数均为100, 1984年总指数超过100,达到106.44(以上年为100),比1978年上涨了29.35%。其中粮食类的收购价格指数达到111.22,畜禽产品类指数达到107.62,分别比1978年上涨了51.23%和21.51%。
    (2)1984—1985年,全国粮食首次出现卖难问题,部分农产品价格下降与部分农产品价格上涨并存。1984年在连续几年丰收的情况下再次获得大丰收,粮食由长期以来的供不应求首次出现相对于低水平消费的“供过于求”的局面,农民面临卖难。政府不得不对供过于求的粮食采取限产的措施,同时为了弥补粮食限产对农民收入的不利影响,大力倡导调整结构,发展养殖业和销路好的经济作物。1985年中央1号文件决定取消粮食、棉花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的粮食按“倒三七”比例计价,定购以外的随行就市。1985年我省粮食收购混合平均价格比上年上升4.9%,而菜牛和菜羊却分别上升17.9%和29.24%。
    (3)1990—1991年,农业全面丰收与宏观紧缩导致农产品价格连续两年全面下降。从1989年开始,国民经济进入三年治理整顿时期,1990年青海省粮食产量114.56万吨,油料产量达12.04万吨,草食畜存栏数达2220.60万头(只),肉类产量达15.34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3.36、14.12、4.36和9.18%,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跃上一个新台阶,农产品价格全面下降。1990年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为100.7,其中粮食类指数99.4,畜禽产品指数94.1。 
    (4)1997年—1999年,农业连年丰收、亚洲金融危机冲击、国内市场启动乏力,导致农产品价格再次全面下降。1996年—1998年三年,青海省粮食产量分别是123.83、127.55和128.2万吨,其它农产品也全面增长,整个农业形成新一轮增长高峰,而农产品价格继续下降。1996年农产品收购总水平数比上年下降4.6%,是继1990年,1991年后的第三次下降;1997年和1998年又继续下降,1997、1998、1999三年的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分别比上年下降8.9%、6.3%和5.4%,且青海省产量大、影响面广的主要两大类产品,即粮食类和畜禽产品类均出现下降趋势,其中1997年情况最为严峻,全省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8.9%,创改革以来的最大跌幅,粮食类价格下降13%,畜禽类下降10.6%。
    三、农产品价格变动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从改革开放以来的三次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特点看,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与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二者的变动轨迹基本上是一致的。在某一类产品收购价格提高时,其种植面积随之增加,在产值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也提高,收购价格下降时,种植面积及产值中的比例下降或负增长。说明农产品价格对农业内部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是非常直观的,农业结构调整越来越受到市场需求的制约。
    1、农产品价格变动与农作物播种面积的影响
    (1)1978年—1984年间,农副产品价格大幅度提高,其中粮食类收购价格总水平上涨了51.23%(1984年以1978年价格为100),因而剌激了农民种粮食的积极性,粮食种植面积继续提高,粮食种植面积在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中的比重均在80%以上。
    (2)1985年—1989年,农产品收购价格进一步提高, 上涨了76.7%(1989年以1985年价格为100),其中粮食类价格上涨54.79%,经济类上涨了34.03%,且经济类作物单价高于粮食类作物,因而经济类作物种植面积比重逐步提高,由1984年的15%左右上升到了19%左右,1989年达到了20.71%。
    (3)2000-2002年。2000年以来,全国农业丰收,农产品产量增加,出现供过于求的现象,粮食主要品种价格大幅度下降,我省主要粮食品种价格也呈下降势态。尤其是2002年,全省小麦全年平均价格为0.87元/公斤,比上年下降8.42%,是近几年来的最低点。同时,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我省大力推行退耕还林(草)工作,规定在坡度25度以上的山地实行退耕还林(草),农作物播种面积下降幅度较大。2000年全省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为553.68千公顷,比上年下降3.04%,到2002年,总播种面积降到494.36千公顷,比2001年下降6.14%,比2000年下降10.71%。其中粮食播种面积为284.74千公顷,比2001年下降8.11%,比2000年下降11.77%。
    2.农产品价格变动与农林牧渔业产值结构的影响
    农林牧渔业产值是根据当年的产品产量乘以当年的现行价格而得, 在农产品产量与上年同期同等的情况下,农产品出售价格上涨,当年的现价产值就提高,反之,产值就下降.可见,农产品出售价格对产值结构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1980—1984年,种植业产品价格指数高于畜产品价格指数,在全省农林牧渔业产值中,农业产值所占比重一直领先于畜牧业产值。粮食类和经济作物类的价格指数分别上涨了15.87%和8.8%(1984年以1980年价格为100),而畜禽产品类的价格涨幅却低于粮食和经济作物,上涨了7.62%,其中,肉畜价格只在1984年增长了7.88%,其它年份的价格却是零增长,价格指数均为100。因而,1980—1984年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农业产值占60%以上,而牧业产值所占比重均在38%左右。           
    (2)1985—1995年,十年间畜产品价格涨幅有七年高于农产品价格涨幅,畜产品价格上涨了353.8%(1995年以1985年价格为100),而粮食类和经济作物类的价格分别上涨了244.3%和169.2%。因而,农林牧渔业产值结构也随着价格的上下波动而变化,1985—1995年,牧业产值在农林牧渔业产值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从1980-1984年的平均39.08%上升到47.49%,提高了8.41个百分点。其中,1988年畜禽产品类的价格指数达到140.4,牧业产值所占比重达到50.46%。1990年畜禽产品价格下降5.9%,牧业产值所占比重也下降为46.22%,比上年减少1.15个百分点。
    (3)1996-1998年。三年来,我省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连续下降,和上年相比,1996年下降4.6%,1997年下降8.1%,1998年下降6.3%三年共下降了17.85%。其中粮食类价格1996年上升5.1%,1997年下降13.0%,1998年虽然对粮食采取保护价政策,降幅有所减缓,但仍下降6.7%,三年共下降14.7%。三年中畜禽产品价格降幅较大,分别下降10.6%、10.6%和9.4%,三年共下降27.6%,农牧民出售等量畜产品的收益平均下降16.2%。农牧业产值的比重也随之发生变化,三年间,种植业产值的平均比重又上升到51.62%,畜牧业产值平均比重下降到46.38,下降了1.01个百分点。
    (4)2000-2002年,农产品价格低靡,主要是粮食品种价格下降幅度最大,而我省的牛羊肉价格却持续攀高。我省地处青藏高原,畜牧业生产主要是在海拔3000米以上气候寒冷的牧区,牲畜生存的环境污染小,牦牛肉和羊肉具有天然野味及低盐、低糖、低脂肪、高蛋白等特点,肉质优良,符合城乡居民日益提高的对绿色环保食品的需求,倍受消费者的青睐,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我省加大了畜产品的宣传力度,全国各地的经销商都纷纷到我省收购牛、羊肉,我省的牛羊肉畅销大江南北,售价持续攀高,导致2000年,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3.14%,创有史以来最高水平。 
    四、对策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农产品价格对农业产业结构的影响举足轻重。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把推进结构调整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来抓,结构调整已成为许多地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但随着实践的深入和发展,结构调整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调整的思路上、推进的方法上、配套的服务上等方面都还有不够合理或相对滞后的地方,制约和影响着结构调整的深度和广度,这些问题都和农产品价格机制不健全,农产品价格信息不畅通,农产品的附加价值不高等有着密切关系。因此,当前需要抓紧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稳定农产品价格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价格是市场供需的“杠杆”,农产品价格对农业结构调整起着引导作用,同时结构调整也反作用于农产品价格的涨跌。当供求格局发生变化时,农产品价格必将产生波动,也必将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由于农民经营方式的不稳定性和分散性,必然导致在经营理念和对市场信息滞后。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政府的宏观价格调控政策在一定时间内,应该向农民倾斜,通过价格作用来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价格作用的引导下,农民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的同时,确保粮食安全是最重要的。
    2、建立农产品价格信息和农业生产预警系统,为农民服务。农业结构的调整其主体是农户,由于自身条件和居住环境的局限性,往往对市场信息的了解不系统、不完全和滞后的。这对于农户的生产结构的调整是非常不利的。因此,相关的政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信息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立省、州、县农牧部门之间的计算机联网,逐步形成现代化的信息收集、加工、传播系统,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来进行产品的宣传和交易,加强对农牧业经济运行状况的监测和掌握,适时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以及农产品市场需求信息。引导生产者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防止和克服农牧业生产中的盲目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因信息闭塞带来的由于农产品的生产与需求相背离而造成农民收入的减少。
    3、大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的发展,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初级农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其价格的弹性系数空间也很有限,农牧业结构的调整也必然会有其他的局限性。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拓展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使农产品具有良好的“廷伸性”,也可以通过农产品加工业,逐步促进农户向专业化生产过渡。
    4、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体系,增强社会化服务功能,发挥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作用。农产品价格具有基础价格的特征,对人们的生活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影响极大。国家对其宏观调控理所当然。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整个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提高,农业和农产品的流通体制也必须顺势而行,放开粮食市场和其它农产品市场势在必然。适应这样的环境,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体系是政府的职责。农业是弱质产业,需要政府的支持。就政府的职能而言,发挥社会服务功能才是到位的表现,农业生产周期长,产前、产中和产后都需要政府提供有效率的服务。目前的粮食直补政策,按保护价收购政策,购买种子和农业机械补贴等政策都应积极贯彻施行。
    5、强化市场主体,增强其对价格信息的敏感度,以利资源配置。价格对农业生产的引导和生产对价格的传递都是建立在完全的市场条件下。相互间“传导”是有条件的,最主要的还是农业生产的主体要增强市场意识。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一家一户的农业生产是主体,耕者有其田,牧者有其畜,调动了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解决了农产品生短缺的问题。新时期,农牧民收入的增加是农村实现小康的关键,“小农经济”多少成了增收的障碍。其根本原因是对农产品价格信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主观上,见“利”不动,担心风险,客观上生产规模小,无大利可为。这样,市场价格信息对农业结构调整的传导作用失灵,资源的利用效率不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社会资本对农业生产领域的渗透,激活了土地、劳动力、生产和管理技术等资源,把传统的农业生产卷入了市场经济之中,壮大了农业生产生产主体,是农业生产主体,是农业生产发展的未来。
    6、合理配置资源,处理好农、林、牧、渔各业的关系。当前,在农业结构调整中,许多地方把发展特色产品作为重点,大力扶持和发展,这在思路上是十分正确的。因为真正的特色更具竞争力,也能够实现更高的生产和经营效益。但特色的培育和形成是有条件的,特色必须要有其特殊性,它需要有特殊的地理、气候、资源等自然禀赋条件为基础,需要具备潜在的明显优势,是一种特定环境中的特殊产物。因此,并不是所有地区都具备的。青海农业的支柱是种植业和牧业,林业和渔业所占份额很小,今后我省农业也首先必须在稳定和提高农牧业生产经营上下功夫,同时重视发展具有青海特色的林业和渔业生产,做到农林牧渔共同发展、共同提高。一是要继续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和对中低产田改造的力度,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种植业产品产量和效益。二是要把牧区“四配套”建设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同时加大对草原的管护和对荒漠化的治理,采取围栏、封育、种草、灌溉、施肥、治理鼠虫害等有效措施,加快草场改良步伐。要积极改革放牧制度,推行划区轮牧和牧草返青期禁牧舍饲制度,增强牧草生长能力,提高产草量。三是抓住西部大开发退耕还林草的契机,发展林业生产。我省林业一方面在建设江河源头生态保护林工程上大有可为外,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东部农业区经济林的更新和提高工作,继续发展适合高原气候的、有市场前景的林果生产。四是继续发展高原冷水养殖业。要充分利用我省湖泊、水库渔业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管护力度,不断加大投入,促进产出增长,进一步提高本省水产品在市场上的份额,提高农民收入。
     7、种植业结构调整是整个农业结构调整的关键。由于种植业在我省农业生产中占有相当比例份额,其产品不仅为我省城镇居民提供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消费品,而且是满足农户自身日常生活所需食物的主要来源。因此,种植业的丰歉,直接影响市场农产品的供应,更影响农民收入的提高,2004年全省乡村人口数达34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82%,所以种植结构调整在整个农业结构调整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省种植业结构调整应本着稳定粮食生产、扩大经济作物的原则进行。即在保证农户自身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扩大市场广阔、效益较高的杂交油菜、蔬菜、中藏药、花卉等作物的种植面积。同时,粮食生产也要着眼于增产、增效的目标,扩大冬小麦、脱毒马铃薯、蚕豆、豌豆等高产、优质、高效品种的种植,以适应市场的需要。
    8、因地制宜,发挥草原畜牧业的优势。青海省位于祖国的西部,雄踞“世界屋脊”之上,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草原面积占土地资源面积的98.24%;全省草场资源丰富,共有天然草场36449.41千公顷(5.47亿亩),其中可利用草场31610.40千公顷(4.74亿亩),占86.72%。全省八个州、地(市)中有6个以畜牧业生产为主,按照地域优势互补的原则,我省牧区可分为三个大区,即环湖牧区、柴达木地区和青南牧区。而各地区则根据各地自然生态环境和资源特点,因地制宜,发展畜牧业生产。环湖牧区是我省的重点牧区,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大,应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提高畜牧业的质量和经营水平,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的家庭牧场,加快现代化畜牧业的发展步伐。在全省畜牧业发展中充分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本区绵羊比重大,要始终坚持以绵改为重点,大力提高良种畜比例;提高母畜比例,加快畜群周转,大力发展季节性畜牧业生产,尽快建成我省重要的商品牛、羊肉生产基地。柴达木地区主要畜种为青海半细毛羊和柴达木绒山羊,今后在稳定半细毛羊的同时,加快绒山羊改良步伐,进一步提高山羊绒质量,建成我省重要的山羊绒和半细毛生产基地。青南牧区是我省高寒牧区,自然条件比较恶劣,应在加快基础建设,改善生产条件的同时,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藏羊和牦牛,加强对藏羊和牦牛的品种选育,积极推广牦牛复壮技术,转变经营方式,提高生产效益,增加畜产品商品量,逐步建成我省最大的藏羊、牦牛肉生产基地。
    9、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农区畜牧业有市场、有销路,群众易掌握,增加收入快,能有效利用农业生产资源,不仅是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而且农区畜牧业的发展可以拉动牧区畜牧业发展,促进我省农牧区优势互补,畜牧业协调发展,同时,还为农区生态建设、退耕还林还草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因此,要十分重视发展农区畜牧业,大力宣传好典型,下决心把农区畜牧业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具体工作中一要实施好“西繁东育”工程,重点扶持一批牛羊返运育肥基地;二要通过引进、改良、繁育相结合的办法提高畜禽良种化程度;三要大力开发农区及半农区丰富的饲草料资源,如秸秆氨化、玉米、燕麦青贮,优质牧草的种植和加工,牛羊专用饲料的开发生产等;四要切实加强草料种植加工、饲养管理、疫病防治、牛羊销售等各环节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解决养畜户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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