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经济就是以劳务输出为主要创收手段的经济形式。它是从80年代兴起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其主要表现形式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向经济发达地区的规模性转移。改革开放开放以来,我市的农村劳务经济快速增长,2004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510.41元,比1978年增加2384.4元,增长19倍,年均增长速度为12.2%,劳务收入也由1978年的2.1元增加到2004年的931.69元,增加了929.59元,年均递增26.4%,劳务收入的增长率比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快14.2个百分点,劳务经济的快速发展已成为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2004年农民人均劳务收入达到956.1元,较上年增加97.6元,增长11.4 %,农民劳务收入对农民增量纯收入的贡献率达到了30.5%,劳务经济已经成为我市的第三大“产业”。由于劳务经济的快速增长,从而使我市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加快,根据2004年抽样调查资料推算,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市外务工的达295.7万人,占乡村从业人员的21.7%。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省外以及国外输出,绝大部分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完全脱离农业生产,成了名副其实的“打工族”。农民外出打工,不但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更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劳务经济给我们带来经济收入的同时也给劳务输出地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就会给输出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一、农民外出务工带来的社会问题日益凸显。
外出务工的农民大多是文化水平较高,身体素质较好而又有一技之长的年轻力壮的劳动力,留在家的人口大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劳动力多以女性、大年龄、较低文化的人口为主,这样的人口状况由此而出现的问题接踵而来。首先是打工者与父母的问题。 中国已经逐步进入老年社会,老年人将占社会更大的比例,我市也不例外,据万州区农调队调查,2004年底万州区农业人口127.8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有18万人,占农业人口的14%,这部分老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由于我国现阶段农村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尚不健全,农村老人的生活起居主要靠其子女来负担,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外出打工之后,老人不仅要承担繁重的体力劳动,而且还要照顾“留守小孩”,老人不但得不到子女的赡养,反而负担更加沉重。其次是打工者与配偶之间的问题。现在的打工已经不再是男性的专利,留守人员不再只有女性,也有妻子外出打工,丈夫在家务农的。留守的不同家庭的异性单身在共同的劳动中相互帮助、相互关照,逐步失去自控而陷入婚外情。农村婚外情的增加直接导致农村离婚率的上升和由婚外情产生的刑事案件的增多。据有关资料,现在破裂的农村家庭,有60%是打工者家庭,其中又有80%是由女方提出。 另一方面,劳务经济的发展使农村年轻女性打工者的比例提高,由于打工地的收入水平和较好的生活条件对相当部分女打工者具有诱惑力,导致输出地农村女青年流失,男女比例失调,使农村单身男性比例提高,对农村的社会稳定形成了较大的隐患。第三是打工者与子女教育的矛盾。打工者家庭,特别是夫妻双方都外出打工的家庭,子女教育的问题一直是他们的心病。现在打工者子女的教育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在老家由老人看管,但是由于老年人的文化素质和精力有限,很难照顾好学生;另一种是带在身边上学,但是这也有诸多的困难,首先是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子女在外地上学要交巨额的借读费,而且教学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农民工子女在求学的道路上困难重重。
二、外出务工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维权十分困难。
外出务工农民离乡背井,在异地他乡苦苦寻求自己的致富梦,他们大都过着艰辛的生活。大部分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差而劳动强度又大,他们居住环境差,可以说是“脏、乱、挤”,有些连基本的卫生条件都得不到保障;相当一部分人从事着高强度、高危险性或者有毒的工作而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比如:在中小型煤矿中工作的大部分人是农民工,他们没有受过专门的安全培训,成为了事故的高发人群,有的在小的皮鞋作坊里工作,成天受含有甲苯的有毒气体的“熏陶”,他们一旦生病,没有任何保障,健康状况堪忧。绝大部分民工超负荷劳动,他们的工作时间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8小时,有的甚至达到12个小时以上,且劳动无保障。据涪陵区农调队调查,外出打工地民工,80%以上未办任何保险,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只有50%左右,有组织的劳务输出仅占10%。部分农民工由于没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关系不完善,在面对利益受到侵害时显得无能为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如:农民工的工资不能及时兑现,农民工只有较低的工资待遇,不能享受城市职工享有的福利和补贴等,农民工无法来维护这些权利,即使要维护也是很困难的。
三、输出地农村高素质人材日益短缺。
人才流失问题是农村劳务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较严重的问题。劳务输出地因为本身的经济条件限制,很难吸引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而农村劳务经济的发展又使大部分农村精壮劳动力和高素质劳动力流失,知识型、技术型、年轻化的劳动力在农村越来越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多为老弱病残,导致农业生产进一步粗放。据涪陵区农调队在6个村民小组的典型调查中发现,这6个村民小组基本上已没有45岁以下18岁以上的农民务农,多数村落冷冷清清,看不见年轻人的影子,老一辈农民在家仍是沿袭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生产凭经验,管理靠化肥,对政府号召发展的榨菜、蚕桑、苎麻和规模养殖等项目认知认同程度差,接受新生事物难,导致家庭经济来源单一,收入水平提高不快。农村劳动力尤其是高素质的劳动力过量转移将不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其后续影响是长久而深远的。
四、消除农村劳务经济负面影响的对策及建议:
1、组织生产互助小组搞好农业生产。劳务经济的发展使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失,给当地的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的影响,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必须用好在家的劳动力,使他们发挥最大的功效。以村(组)为单位,有条件的以社区为单位,将劳动力集中起来,组成生产互助小组,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农忙的时候,县乡两级农业技术部门可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农业生产计划,派出技术人员对其给予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好“土”人才的带头作用,实现技术和劳动力资源的共享,最大限度的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劳动成本,切实搞好劳务输出地的农业生产。
2、当地政府要切实解决好外出打工人员老人、子女的学习生活问题,以解决外出打工人员的后顾之忧。老人、妇女和青少年占据了劳务输出地常住人口的绝大部分,解决好他们的生活起居问题对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具有很大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特别是妇联的作用,搞好文化活动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对空巢老人建立老年人活动室并经常性的组织活动,定期组织老年人聚会,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对于父母双方都在外打工的孩子,要摸清他们的思想学习情况,经常和他们的父母和学校联系,避免他们因为“三不管”(家长、学校、政府都不管)而走上错误的道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学校、村、家长加强联系、沟通,对这类孩子进行集中管理,学校派专门的辅导员进行日常管理。
3 、切实保障农村外出打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在很多地方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立办事处来维护民工的权益,从短期来看效果明显,但这不是长久之计,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基础入手,第一,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外出民工自身的维权意识,这可以通过地方劳动部门讲座、发放宣传单的方式进行。第二,加大劳动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劳动法》和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办事,对违法的企业和部门予以严厉查处,使农村外出打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切实保障农村外出打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4、坚持“送出去”与“请回来”并重。现在多数地方都一味地强调“送出去”,积极引导农民工走出去,但是对“请回来”这一点还没有引起重视。一些知识型的民工出去后开阔了思路,增长了见识,完成了原始资本的积累,具备了创业的条件,对这部分人,地方政府应该给予关注,积极主动地与他们接洽,听取他们的意见,了解他们的需求,鼓励他们回乡创业,并为他们提供优惠政策,甚至资金技术支持。通过扶持他们创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既发展了本地经济,又解决了剩余劳动力,同时还降低民工外出的风险与成本,一举三得,这是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