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直辖十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三农”政策,加快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努力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使重庆农民收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农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一、直辖十年重庆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一)收入水平大幅提高
农民收入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的着力点,更是重庆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重点和难点。在重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重庆农民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积极发展二、三产业,十年间收入水平大幅提高。2006年重庆农民人均纯收入2873.8元,比1996年增加1394.8元,增长94.3%,年均增长6.9%。
1.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
加快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把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加工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二、三产业要收入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保持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根本之计。在重庆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重庆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工作成效显著,重庆农民借助“富侨保健”、“石龙技工”等劳务品牌打开增收门路,重庆农民工资性收入得以快速增长。到2006年末,重庆市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93万人,从事非农行业的农村劳动力达到700余万人。2006年重庆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1309.9元,比1996年增加1033.4元,增长3.7倍。
2.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长
粮猪型的农业二元生产结构是重庆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来源的重要基础。在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同时,重庆各级党委、政府深入推进农村内部产业结构调整,稳定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来源,不仅大力挖掘农业增收潜力,而且鼓励农民从事家庭经营非农产业,重庆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长。2006年重庆遭遇百年一遇特大干旱,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受到较大影响,全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1349.6元,比上年减少191.9元,下降12.5%。其中,人均农业纯收入1176.9元,比上年减少229.5元,下降16.3%。但与1996年相比,2006年重庆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仍比1996年增加317.6元,增长30.8%。
3.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
在退耕还林还草补贴、粮食直接补贴等多项惠农政策的支持和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带回现金增多的情况下,重庆农民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2006年重庆农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187.1元,比1996年增加48.6元,增长35.0%,年均增长3.1%。
(二)收入增长明显提速
在重庆各级党委、政府的带领下,直辖十年间重庆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增收步子越迈越大。十年间农民收入增额超过了直辖前19年的增额总和,工资性收入增加对收入增长贡献最大。
1.直辖十年农民收入增额超过直辖前19年的增额总和
直辖十年来,重庆农民增收步伐加快,收入增额超过直辖前19年的增额总和。从改革开放的1978年到直辖前的1996年19年间,重庆农民收入仅从1978年的126.0元提高到1996年的1479.1元,增加1353.1元,年均增加75.2元。2006年重庆农民人均纯收入2873.8元,直辖十年间重庆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394.8元,比直辖前19年农民收入增额总和还多41.7元。直辖十年间重庆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加139.5元,是直辖前19年农民收入年均增额的1.9倍。
2.直辖十年间后五年农民收入增额是前五年的1.8倍
直辖十年间,随着农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增收渠道的不断拓宽,重庆农民后五年收入增长呈现加速的态势,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加快。从1996年到2001年五年间,重庆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96年的1479.1元提高到1971.2元,增加492.1元,增长33.3%,年均增加98.4元,年均增长5.9%。从2001年到2006年五年间重庆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902.7元,增长45.8%,年均增加180.5元,年均增长7.8%。直辖后五年重庆农民收入增额是前五年的1.8倍,增幅比前五年高12.5个百分点,年均收入增额是前五年的1.8倍,年均收入增速快1.9个百分点。
3.直辖十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加对收入增长贡献最大
直辖十年间,重庆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工资性收入成倍增加,对收入增长的贡献最大。2006年重庆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1309.9元,比1996年增加1033.4元,增长3.7倍,年均增长16.8%。工资性收入增额对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4.1%。此外,2006年重庆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和转移性纯收入分别达到1349.6元和187.1元,比1996年增加317.6元和48.6元,二者增额对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2.8%和3.5%。
(三)收入结构发生巨大变化
直辖十年来重庆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从1996年的18.7:69.8:9.3:2.2变化为2006年的45.6:47.0:6.5:0.9。
1.工资性收入增加是改变农民收入结构的主要动力
工资性收入的快速增长,极大地改变了重庆农民的收入结构。2006年重庆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309.9元,直辖十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16.8%,比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高9.9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达到45.6%,比1996年提高了26.9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重庆农民增加收入的主要来源。
2.家庭经营纯收入在农民收入中仍占有重要地位
在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的影响下,家庭经营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2006年重庆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下降到47.0%,比1996年下降了22.8个百分点。家庭经营纯收入在重庆农民收入中仍占有重要地位,直辖十年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年均增长2.7%,保持了稳定增长的势头,对于稳定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四)收入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
随着农民市场观念的不断提高,农民不再安于现状,按市场安排生产现象增多,商品意识逐渐增强,以及农民增加收入的意识上升,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务工人数增多。重庆农民收入的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
1.收入货币化程度不断提高
在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非农产业收入快速增长的推动下,重庆农民收入货币化程度大幅提高,人均现金收入快速增长。2006年重庆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206.6元,比1996年增加1390.5元,增长1.7倍。现金收入、实物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从1996年的55.2:44.8变化为2006年的76.8:23.2。现金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上升到76.8%,比1996年提高了21.6个百分点。
2.人均拥有金融资产大幅增加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大力推进,重庆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条件不断改善,日子过得更加殷实,农民拥有金融资产大幅增加,不仅银行帐户存款余额增加,而且手中掌握更多的现金用于改善生活,甚至进入资本市场投资股票债券。2006年重庆农民人均拥有金融资产1855.8元,比1996年增加1410.8元,增长3.2倍。其中,人均手存现金607.3元,比1996年增加328.3元,增长1.2倍;人均存款余额达到1231.2元,比1996年增加1065.2元,增长6.4倍。受资本市场利好推动,部分农民将富余资金用于投资。2006年重庆农民人均拥有债券、股票等其他金融资产17.3元,与直辖前相比,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