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时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更加重视“三农”问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发展农业生产、稳定农村社会、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居民收入持续稳步增长,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村在实现总体小康目标的基础上,稳步地向全面小康目标迈进。
一、变化特点
1、农村居民收入呈前期恢复性增长,后期加快增长态势
“十五”时期,在广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大前提下,随着国家和省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农产品价格恢复性上涨,广东农村居民收入呈现出以持续稳步为主线,前期恢复性增长,后期加快增长的态势。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01—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环比分别增长3.3%、3. 8%、3.6%、7.7%和7.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3654.5元增加到2005年的4690.5元,年均递增5.1%,扣除物价因素,实际递增 4.1%。
2、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成为农民增收最直接、最重要的推动力
“十五”时期,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村居民外出从业人数增加、从业环境逐步改善等因素的作用下,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由2000年的1362.2元增加到2005年的2562.4元,增长88.1%,年均递增13.5%;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对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5年合计为115.8%;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37.3%上升为54.6%,上升了17.3个百分点,是农村居民增收最直接、最重要的推动力。
从工资性收入的内部构成看,外出从业收入对农村居民增收的作用与日俱增。“十五”期间,广东在推进产业转移、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以及中心镇建设等方面进展较快,同时,在加强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维护农民工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了有利条件。调查显示,农村居民常住户中非农产业就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由2000年的40.6%上升为2005年的50.1%,增加9.5个百分点,其中外出从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由23.1%上升为26.8%,增加3.7个百分点;外出从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收入由553元增加到938元,增长69.6%。农村居民人均外出从业得到收入由2000年的728.7元增加到2005年的1550.2元,净增821.5元,年均递增16.3%,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19.9%提高到33.0%,外出劳务经济已成为农民增收的"助推器"(见表一、二)。
表一:
“十五”时期广东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
指 标 |
2005年
人 均
(元) |
2000年
人 均
(元) |
增、减
(%) |
“十五”
平均每年
递增(%) |
|
一、全年人均纯收入 |
4690.5 |
3654.5 |
28.4 |
5.1 |
|
按收入来源分: |
— |
— |
— |
— |
|
(一)工资性收入 |
2562.4 |
1362.2 |
88.1 |
13.5 |
|
1、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收入 |
228.1 |
177.3 |
28.7 |
5.2 |
|
2、在本乡地域内劳动收入 |
784.2 |
456.2 |
71.9 |
11.4 |
|
3、外出从业得到收入 |
1550.2 |
728.7 |
112.7 |
16.3 |
|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 |
1732.0 |
2002.9 |
-13.5 |
-2.9 |
|
1、第一产业纯收入 |
1315.4 |
1384.3 |
-5.0 |
-1.0 |
|
2、二、三产业纯收入 |
416.5 |
618.7 |
-32.7 |
-7.6 |
|
(三)财产性纯收入 |
167.3 |
73.7 |
127.0 |
17.8 |
|
(四)转移性纯收入 |
228.9 |
215.7 |
6.1 |
1.2 |
|
按收入形态分: |
— |
— |
— |
— |
|
(一)现金纯收入 |
4193.2 |
2923.0 |
43.5 |
7.5 |
|
(二)实物纯收入 |
497.3 |
731.5 |
-32.0 |
-7.4 |
表二:
“十五”时期广东农村居民收入构成情况
|
指 标 |
2005年构成(%) |
2000年构成(%) |
增、减(%) |
|
一、全年人均纯收入 |
100.0 |
100.0 |
— |
|
按收入来源分: |
— |
— |
— |
|
(一)工资性收入 |
54.6 |
37.3 |
17.3 |
|
1、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收入 |
4.9 |
4.9 |
0.0 |
|
2、在本乡地域内劳动收入 |
16.7 |
12.5 |
4.2 |
|
3、外出从业得到收入 |
33.0 |
19.9 |
13.1 |
|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 |
36.9 |
54.8 |
-17.9 |
|
1、第一产业纯收入 |
28.0 |
37.9 |
-9.9 |
|
2、二三产业纯收入 |
8.9 |
16.9 |
-8.0 |
|
(三)财产性纯收入 |
3.6 |
2.0 |
1.6 |
|
(四)转移性纯收入 |
4.9 |
5.9 |
-1.0 |
|
按收入形态分: |
— |
— |
— |
|
(一)现金纯收入 |
89.4 |
80.0 |
9.4 |
|
(二)实物纯收入 |
10.6 |
20.0 |
-9.4 |
3、努力消除不利因素,农业生产性收入减速趋缓
“十五”时期,广东先后遭遇“非典”、“禽流感”、干旱和洪涝等疫情和灾害的侵袭,农业生产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加上化肥、农药、燃油、饲料等生产资料价格持续走高,农民欲从农业生产中增加收入愈显艰难。但是,全省广大农民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克服这些不利因素所带来的影响,使农业生产收入的损失减至最低。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01-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环比增减幅度依次为0.5%、- 3.4%、- 4.1%、3.9%和 -1.9%。“十五”时期在自然灾害频繁、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广东农民人均农业生产性纯收入损失降低、减速趋缓,对确保农民收入整体稳定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
4、农民家庭资产增多,财产性收入增长加快
“十五”时期,随着农民家庭拥有的资产增多,农村居民从包括股息、租金、红利、利息等为主的财产性收入中得到的收入明显增加,增长快速。2005年广东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到167.3元,比2000年增加93.6元,增长1.27倍,年均递增17.8%。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中,租金(包括农业机械)收入人均75.7元,占45.2%;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61.0元,占36.5%,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11.2元,占6.7%。
5、货币收入比重快速提高,农民参与市场能力增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可划分为现金纯收入和实物纯收入两部分,现金收入比重的高低是衡量农民农业生产市场化程度的重要标志。2005年人均现金纯收入4193.2元,比2000年增加1270.2元,增长43.5%,年均递增7.5%。现金纯收入占纯收入比重由2000年80.0%上升为2005年的89.4%,实物纯收入占纯收入比重则相应由20.0%下降到10.6%。 “十五”时期现金纯收入比重快速提高,说明农村居民家庭经营农业生产的商品率明显提高,参与市场的能力逐步增强。
6、贫困农民备受关注,低收入群体收入状况好转
“十五”时期,广东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