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蘑菇产业,是蓬溪县委、县政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性举措。2006年,蓬溪县在实施蘑菇产业发展过程中上下联动、政企联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用农民的话说:“这条路子走对了!”近日,由国家统计局遂宁调查队牵头,蓬溪县统计局、蓬溪农调队参与,组织人员分别深入有关县级部门、企业、农村,开展了蓬溪县蘑菇产业化发展专题调研,旨在通过调研,了解蓬溪县蘑菇产业发展状况,总结发展中的经验和问题,为我市各级政府指导和引导农业产业化起到借鉴作用,同时对蓬溪县继续加大力度发展蘑菇产业提供参考意见。
一、蓬溪县蘑菇产业化发展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影响
2006年,蓬溪县蘑菇产业化发展势头良好,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
(一)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蓬溪县06年发展蘑菇生产基地4100亩,遍布全县31个乡镇,种植户总数超过10000户。据调查,蘑菇种植平均亩产量达2500公斤,亩产值1.2万元,以此测算,全县蘑菇种植业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1.94%,蘑菇种植业增加值3300万元,占全县GDP的0.97%,对全县新增GDP的贡献率为5.4%。
(二)龙头企业得以壮大,推动了工业经济发展。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蓬溪县引进了福建闽中有机食品公司,这是一个有30多年历史专业加工蔬菜制品的企业,具有成熟的蘑菇深加工技术。在蓬溪,闽中公司现有职工260余人,厂区占地85.5亩,有生产厂房8600平方米,生活及办公用房4000平方米,资产总额5260万元。目前,公司鲜菇加工能力1.8万吨以上,能加工生产烘干蘑菇1250吨、醋酸渍蘑菇1800吨,年可实现销售收入2亿元。自2006年下半年开始生产到2007年3月为止,闽中公司加工生产各类蘑菇产品992吨,实现工业总产值6000万元,工业增加值1766万元,实现利税1972万元。闽中公司工业增加值占全县2007年1-3月工业增加值的20.9%,为蓬溪县工业超常规发展、改变工业弱势状况作出了突出贡献。与此同时,闽中公司就地消化劳动力,农民工在公司获得劳动报酬100余万元。今年,闽中公司计划增加投资3000万元,扩建厂区并新增第二条生产线。
(三)增加了农民收入。种植蘑菇成本低,周期短,见效快,投入产出比一般超过1:3,经济效益十分显著。通过对115户蘑菇种植户的调查,并通过农民纯收入调查样本资料印证,蘑菇种植户户均种植蘑菇面积0.4亩,户平纯收入2800元,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因此增加47.16元,占2006年蓬溪县新增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6.8%。良好的赚钱效应,激发了农民在来年种植蘑菇的积极性,本次调查,有60%的农户有意向在2007年种植蘑菇。
(四)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蓬溪县是传统的农业大县,长期以来种植业在农业中占据重要地位,而种植业以比较效益较低的粮食作物、油料作物为主,棉、麻、药材、蔬菜等经济作物所占份额较小,适当调整种植业中经济作物种植比例,提高种植业效益,是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为此,蓬溪县制定了发展蘑菇、黄姜等十大产业计划。通过蘑菇产业的发展,2006年,蓬溪县棉、麻、药材、蔬菜等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占全部种植业播种面积的比重由上年的15.8%上升为24.2%,蔬菜园艺作物产值占种植业产值的比重由19.3%提高到44.3%,占农业的比重由8.6%提高到21.2%,种植业内部结构得以有效调整。蘑菇产业发展的成功,其带动示范效应为实施07年蓬溪十大产业项目创造了条件,蓬溪县产业化之路前景广阔。
二、蓬溪县发展蘑菇产业的主要做法
1、政府在推动蘑菇产业化发展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
蘑菇种植是蓬溪县的传统特色产业,但过去由于种植面积小、技术水平不高、销路不畅等多方面原因,一直没有形成规模。2005年,在友好县区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的牵线搭桥下,福建闽中公司数度赴蓬溪商谈投资建蘑菇加工厂事宜。在商谈的过程中闽中公司很犹豫,主要是担心一旦厂建起来了,农民的规模种植跟不上,无法满足企业的原料需求,企业将拿不回投资。为打消企业的顾虑,蓬溪县财政拿出60万,给稻田种菇的农户菌种补助;倡导镇乡干部动员农村的亲戚带头种蘑菇;鼓励村社干部和农村党员先种蘑菇。以自己的诚意,让闽中公司选择了蓬溪。
县委、县政府及时成立蘑菇生产和收购协调领导小组,于2006年6月9日召开了全县蘑菇产业化工作会议,对全县全部乡镇的蘑菇种植进行了安排部署,落实各乡镇种植任务以及部门责任,正是得益于政府有效的激励和引导,蘑菇种植规模迅速扩大。
2、龙头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收购承诺,消除了菇农的后顾之忧
福建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是全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投资蓬溪后,成为全县唯一的蘑菇深加工企业。作为龙头企业,闽中公司按照农业产业化模式运作,采取各种措施引导农户进行蘑菇种植。在种植环节,向种植户提供技术、设备、菌种等全套服务,公司招收协管员,组织100余名技术人员到镇乡指导农户,开展技术培训,并在乡镇建菌种分厂,以方便菌种发放、蘑菇收购和技术培训指导;在流通环节,为确保农民的利益,签订收购合同,承诺最低保护价,并在高于保护价时,按市场价格收购,让菇农感觉到闽中公司就是他们的靠山。在收购蘑菇时,闽中公司的收购价远高于最低保护价,并且用现金当场结清,使农民非常满意。
3、县蘑菇协会开展行业引导,促进产业化发展
县蘑菇协会成立后,相继在全县31乡镇成立分会,近一步完善组织,扩大会员队伍,共吸纳专业会员7200人,带动菇农10000多户进行蘑菇种植,全年培训蘑菇种植户4.5万人次;积极探索蘑菇种植新技术,如提出自然排氨法,为全县节省排氨成本资金6万多元,同时对室内层架式栽培技术进行了示范探索;提出了《蓬溪县蘑菇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用以指导全县蘑菇生产。
三、蓬溪县蘑菇产业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我们对闽中公司及吉祥、红江、任隆、三凤、罗戈、新星等乡镇150户农户(其中06年蘑菇种植户115户,未种植户35户)的调查,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并可能对蘑菇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一)青壮劳力严重缺乏,不少农户种植蘑菇心有余而力不足。农村青壮劳动力大量外出打工,劳力缺乏成为扩大农村蘑菇种植规模的重要制约因素。调查表明,目前农村中70%以上的青壮年劳动力已外出打工,92%有青壮年人的家庭至少有一人不长住农村,在家务农的人员,60%年龄超过50岁。种植蘑菇用工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特别是在堆料、翻料过程中,一般劳动力较为吃力。被调查的150户农户,40%表示2007年不会种植蘑菇,另有20%对种植蘑菇持观望态度,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劳动力缺乏。
(二)农民观念落后,素质不高,缺乏蘑菇种植技术。农村务农的人员年龄大,文化程度低,素质普遍不高,不易接受新事物,新技术掌握较慢。据调查,在家务农的农民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仅占8%,初中占16%,小学占64%,其余12%不识字或识字很少。文化程度低,带来观念也相当落后。很多农民死守传统农业观念,往往凭经验,种植一些常规的、价值低的作物,种植结构单一;一些农民担负着守护家园,照看第三代、第四代的责任,种植蘑菇受到外出打工子女的干涉、阻挠;一些种植户不愿意投入生产资金,希望有关方面能为其“菌种”和“用料”买单,做“无本”生意,20%的农户表示,希望像上年一样,免费发放菌种,不然,他们宁愿选择不种;合同意识差,只要对自己有利,就根本不理会与企业签订的收购合同,无诚信可讲,使相关企业利益受损。
(三)种植资金匮乏,农户贷款难度大。基层反映在蘑菇种植初期,无法获得信用社贷款的有力支持,并且信用社一般是老人不贷,有贷款的不贷,有存款的不贷,使菇农无法解决资金问题。调查中有20%的农户苦于资金困难,不愿种植蘑菇。
(四)种植户过分分散,种植规模普遍较小。为了推进蘑菇产业化,蓬溪县层层下达了目标任务,镇乡有目标,村社有任务,因此蘑菇种植“遍地开花”,大多数村种植面积未超过10亩,且很多农户抱“试种”态度,种植面积不大,平均每户仅为0.4亩,仅占农户平均拥有耕地面积3.58亩的11.2 %。分布散、规模小,无法获得技术、信息等有效服务,进而影响种植户收益。这次调查的散户中,每亩产量平均1985公斤,户平种植蘑菇纯收入2192元,然而红江镇彭昌银等8户农户采用联户种植模式,共租地50亩,投入18万元,引入大棚栽培、遮阳网等新技术,后期分户管理,提高了产菇率,每亩产菇达3468公斤,户平纯收入近2万元。
(五)农村旱情严重,将影响来年蘑菇种植。去年冬干严重,今年春季少雨,农村有的地方目前已影响到人畜用水。不少蘑菇种植户反映,如果持续干旱,稻谷没有收成,也就不可能有作为蘑菇培植辅料的谷草,同时由于缺水,蘑菇在生长期无法得到有效的浇灌,蘑菇肯定绝收。农村有30%以上的农户因干旱缺水对种植蘑菇采取观望态度。
(六)种植户反映菌种价格偏高,有的地方技术服务跟不上。种植蘑菇的投入主要是购买菌种,每亩800元的菌种价格让很多农户感觉压力大,他们普遍反映菌种价格太高,希望有关方面做好协调,适当降低菌种价格,使他们腾出资金扩大种植规模。个别农户反映菌种款上交了,但不能全部、及时地拿到菌种。部分种子不合格,种子发放时间太晚与堆料时间不同步,导致部分菇农播种时间太晚。企业没有培养一批自己的稳定的技术队伍,且对技术人员的管理不够完善,一些技术人员在对农户指导上责任心不强,有的农户反映技术人员基本没有主动上门服务,特别是堆料时,看不到技术人员的影子,使他们无法及时获得技术指导,影响种植信心。
(七)价格的不公平竞争,给龙头企业带来困惑。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最有效的利器。但在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很多时候价格是把双刃剑。蓬溪县蘑菇种植业之所以被各方特别是农民叫好,主要是因为收购价格超过预期,农民获得了实惠。这中间,因资源争夺而引发的价格竞争起了重要作用。按“公司+协会+基地+农户”模式,闽中公司较好地承担了龙头企业的责任,与农户签订了每公斤鲜菇收购价不少于2.4元的保障性合同,并投入大量的前期费用,培植和组织菌种,开展较广泛的技术服务,仅此两项,净投入300万元,其中由于去年干旱影响,菌种培育上亏损100多万元。但由于今年蘑菇国际市场行情较好,周边一些蘑菇加工企业加入了收购行列,他们没有投入前期费用,而是将这部分可能发生的费用体现在收购价格中,一味抬高收购价,使闽中公司较为被动地迎战。农民根本不管合同的约束,他们在外来收购人员的利诱下,想方设法外卖蘑菇,比如有的地方的菇农半夜采摘和运输。据闽中公司反映,今年本地收购量不到全部鲜菇产量的30%,其余除农民自己消费和进入菜蔬市场以外,至少30%被遂宁美宁公司和成都、重庆等地客商收走,致使企业的原料供应严重不足。龙头加工企业进入蓬溪,看重的是获得政府承诺的资源保障,一当资源无法保障,龙头企业势必在生产经营中陷入困境,而其龙头作用也不可能得以充分发挥,反过来肯定影响到政府形象和农民收益,这笔帐各方包括教育农民一定要算清楚。这一问题亦应引起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八)农业产业化市场运作机制不强,严防农村新负债产生。蓬溪县在推行蘑菇产业化过程中,因为市场机制运转不灵,不得不突出政府作用,在产业化的初期,行政作用的功效是显著的。但是,行政作用容易产生负面影响。最典型的就是菌种费用的垫支,据调查了解,由于农户对种菇缺乏信心,不愿意种植,村社干部在乡镇的压力下,为完成种植任务,鼓励农户种植,由村集体统一贷款,或村干部用自己的务工补贴款垫付菌种款,但很多农民却认为这是有关方面的无偿资助,即使在获利后,也拒还菌种款,使新的负债产生,为此,很多乡镇领导很无奈,村干部意见较大。
四、对蓬溪县发展蘑菇产业化的建议
(一)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应搞好角色定位,综合运用市场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推动产业化发展
毋庸置疑,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作用是巨大的,但农业产业化走上正轨后,行政手段应该让位于市场手段。政府的角色应是管理者、指导者,应作好产业规划,搞好监督、规范、管理、指导、保护等工作,不越位、不缺位,推广种植、蘑菇收购及加工销售,不易过于依赖行政手段,应做到谁受益、谁出力(资),让市场手段推动蘑菇产业良性、稳定发展。特别是在推广扩大蘑菇种植规模的时候,要杜绝农民对政府的依赖思想,激发其主动性,以免相关工作出现被动。
(二)注意吸引一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回家务农,并以产业留人,效益留人
农村青壮劳动力的大量外出,有可能成为农村新的社会问题,因此,有基层干部建议不要再盲目强调劳务经济。劳务经济的目的是获得比从事农业高的收益,只要从事蘑菇种植等有较高的比较效益,在家务农的收益不比外出打工少多少,农民就不一定会离乡背井外出打工。而一部分青壮年劳动力留在农村,自然地提升了在家务农农民的素质,有利于新技术推广,有利于蘑菇产业的发展,更有利于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
(三)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和推行营销策略,稳定蘑菇收购价格,规范收购秩序
被调查的蘑菇种植户90%以上认为今年收购价格合理,销售方便,仅个别农户认为存在压级压价的现象。农民认为的“合理”价格是在多家企业的抢购中体现出来的,如果真的按合同约定的保护价收购,农民种植蘑菇不仅不会赚钱,还会亏本,蓬溪县先步发展的黄姜产业,农民反映效果不如蘑菇产业,其关键是收购方单一,价格过死过低。因此,适当的竞争是必要的,收购价格稳中见涨并有赚钱效应是产业发展的动力。关键是如何把握好竞争的度,如何在竞争中体现出公平。可以尝试开展蘑菇营销,形成一支营销队伍;可以划出一定的区域供其他蘑菇加工企业作为种植基地;作为蘑菇加工企业,应花精力调研该行业市场情况,充分考虑生产、加工、营销三个环节的相互依存和利益均衡,并通过降低生产成本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价格上形成比较优势,并依法合理开展竞争,使农民放心地扩大种植面积,满足企业规模化生产的需要,从而达到企业效益的增长。
(四)切实保护龙头企业合法利益,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如果没有龙头企业的带动,农业产业化将不可能成功推行。闽中公司是有诚意的企业,但他们一开始就遭遇了“不公平”的价格战,在园区基础设施等生产后续支持环节也有不满意的地方,他们希望政府、社会给予企业全方位的支持,希望在落实蘑菇种植面积上力度更大,因为蘑菇收购量与加工能力很不匹配,企业目前的发展主要受制于原料不足。其实,在支持企业发展上蓬溪县上下已形成共识,关键是搞好落实。最近,蓬溪县有关方面正积极配合公司搞一条蔬菜生产线,解决企业鲜菇加工闲置期的资产浪费问题,这就是好服务和好思路。同时,有关方面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加农民诚信意识,使之在合同的规范下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总之,必须千方百计为龙头企业排忧解难,实现双赢和多赢。
(五)适度搞好蘑菇规模种植,带动整个产业做大做强
只有规模经营,才有规模效应。在蘑菇种植上推行联户、大户经营模式,能在技术服务上得到保证,能够认真履行购销合同,处理好农户、种植基地、龙头企业以及流通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降低种植风险,同时能够对基地其他农户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应大力推广蘑菇规模种植模式,特别是发展3亩以上成片规模种植。
(六)充分发挥协会的协调能力,真正让协会成为联结公司与农户的纽带
协会应大量吸收菇农参加,多开展新技术培训,培养本地“土专家”,抓好蘑菇种植示范基地建设,背靠蓬溪县闽中公司,组织会员开展自我服务,提高蘑菇品质,增加产量,打造“蓬溪蘑菇”品牌,增加收入。大力扶持和发展为蘑菇生产、收购服务的中介组织,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社会化服务功能,在开展行业自律、防止无序竞争、协调解决贸易争端等方面起好桥梁沟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