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大量农民进城务工或在乡镇企业就业,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为进一步了解和研究进城农民工就业与生活状况,2006年,我们分别对山东部分在城市、企业打工的农民工和农户中的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与生活状况进行了调查,并作了初步分析,供参考。
农民工就业路径:钟摆式流动
(一)规模与速度:总量扩大,速度减缓
据全省4200个农户的抽样调查推算,2006年农民工(乡外转移就业)总量占农户中从事非农产业劳动力总量的37.1%,据此推算全省农民工约为660万人,比上年增长 4.1%;比2002年增加230多万人,增速比2002—2006年平均增速回落6个百分点。农民工总数中,转移到外省的农民工占24.2%。在当前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新阶段,农民工的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有关人口增长趋势预测,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总供给规模到2010年左右才会停止扩大。未来5-10年山东需安置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约1000万人,这一群体大部分还将以农民工的形式转移出来。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农民工在城乡间、行业间流动就业仍将以钟摆式流动作为基本形式。
(二) 结构特征:分化趋势明显,中小城市容量大
1、地域构成:中小城市显示出较大的容量,是农民工外出就业的主要去向。2006年山东农民工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就业的占19.3%,与上年比下降1.1个百分点;在地级市就业的占38.8%,提高1.1个百分点;县级市就业的占31.2%,提高1.9个百分点;小城镇对农村劳动力的吸引力和接纳能力减弱,在建制镇就业的占7.8%,下降1.6个百分点。
从跨省流动农民工的就业地点看,向大中城市集中的特点更加明显,有73.4%的人选择了去地级以上的城市打工。且多数转移到东部发达地区。据调查,跨省转移的农民工86.0%的转移到东部发达地区,10.3%的转移到中部地区,3.4%的转移到西部地区。
2、行业构成:制造业、建筑业和批零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性行业一直是吸纳农民工的主要载体。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的占51.1%,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占33.7%,提高1.7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占15.0%,提高1.0个百分点。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中,批零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占17.6%。且大部分农民工在非公有制经济谋职和发展。
3、年龄构成:从农民工的年龄构成看, 16-20岁的占25.8%,比上年下降5.5个百分点,新成长劳动力转移速度放缓,这是一个重要现象。21-25岁的占33.6%,提高2.9个百分点;26-50岁的占36.2%,略有上升。同时值得关注的是50岁以上的农民工人数增长,占4.4%,提高2.1个百分点。
4、文化构成:农民工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2.4%。其中,高中文化程度占14.3%,下降0.6个百分点;中专文化程度占7.3%,提高0.2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2.4%,提高0.2个百分点。 从技术、技能看:农民工受过专业培训的人数占42.0%,提高0.9个百分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正在通过种种就业技能的学习途径努力提高自己对就业岗位的竞争能力,城乡劳动力对有限就业岗位的直接竞争态势已经明显出现。
(三)质量特征:规范化、市场化程度提高,权益和收益开始得到制度上的保障
1、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有所减少。2006年,各地加大了对民工权益的维护力度,民工权益得到了一定保护,特别是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有所减少。外出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例为5.92 %,下降了0.83个百分点。
2、签定劳动合同和保险的比例上升。农民工与雇主签定劳动合同的人数占26.7%,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参加劳动保险的人数占19.9%,提高1.1个百分点。
3、转移的规范化、市场化程度提高。由政府及社会各类服务组织、培训机构等中介组织介绍外出的农民工占外出人数的 16.8%,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亲属介绍、自发外出的比上年略有下降。
(四)经济和社会效益:农民工对农民增收和社会的贡献大
1、农民工为经济实现持续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正面效应非常显著,农业剩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后,其劳动边际生产率得到提高,从而扩大非农业利润,加快工业化进程,提高社会总产出水平。“国家统计局测算,2005年占全部就业人员13.2%的农村常住户中的农民工创造了大约24.0%的GDP份额。”为了确保今后国民经济以较高的速度持续增长,我们还应当充分利用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效应,大力推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部门转移。
2、农民工对农业、农民增收的贡献最大。由于大量的劳动力从农业中释放出来,人地关系大大缓解,农民劳均可利用农业资源条件得到改善,使得农业劳动边际生产率上升,随之农民的劳动平均产出水平上升,农民的收入水平也相应得到提高。从2006年山东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看,第一产业收入所占的比重虽呈下降趋势,但仍占主要地位。比重由2000年的47.7 %,下降到2006年的41.8%,但总量却达到1825.0元,增加557.8元。
工资性收入是农民人均纯收入中仅次于农业收入的第二个重要来源,所占比重一直呈上升趋势。2006年,农民工资性收入为1671.54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38.3%,比2000年提高了6.3个百分点;对农民增收的贡献达53.4%。工资性收入已超过种植业收入(1468.2元),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农户构成中,纯农业户人均年纯收入为3958.2元,兼业户为4249.3元,非农业户则为5479.0元,三者之比是1:1.1:1.4。外出就业者的平均收入相比未外出就业者的平均收入更高。在当前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主要采取“农民工”的流动形式转移,外出就业劳动力与农户家庭经济联系紧密的情况下,外出劳务收入将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主要渠道。
农民工生活质量:与城镇常住居民差距大
(一) 农民工生活质量指数的主要结果及总体评价
根据2006年山东31个市不同行业和不同所有制的458家企业的1190名进城农民工的调查数据(由于范围和调查的时间不同,有部分数据与4200个农户的调查数据有差异,对计算结果影响不大),对农民工的生活质量进行了初步测算。
2006年全省平均的农民工生活质量指数为0.556。按照农民工生活质量指数的构建方法,这说明农民工生活质量的总体水平仅相当于城镇居民平均水平的55.6%。从构成农民工生活质量指标体系的17项指标值来看,有七项指标不足城镇平均水平的一半。
从6项分类指数看,相对较好的是收入消费( 0.682 )、权益保护(0.655)、健康就医(0.622);次之为劳动时间(0.538)和住房(0.494);最差的是社会保障(0.344)。
(二)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及差距
1、收入与消费水平差距。收入水平是决定农民工生活状况如何的最基本因素,是衡量农民经济层面适应度的最重要的指标。农民工收入消费水平仅为城市平均水平的68.2%。样本中农民工的平均月收入仅为 900元。且29.3%的农民工月平均收入不超过600元,只有两成的农民工月平均收入超过了1200元。而城镇就业人员平均月收入为1320元。农民工对自己的收入水平反映一般和不太满意的占40.5%,反映不满意的占20.0%。
消费结构是衡量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由于收入低,农民工消费水平普遍不高,与城市差距较大。农民工月生活费支出仅为363.8元,月食品支出占月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达60%,这点钱要维持他们在城市的吃、穿、住、行是很困难的。64.4%的农民工对自己在城市的生活质量感到一般和不很满意、不满意。相对城镇居民而言,农民工们更偏向生存型消费。精神生活远未得到重视,夫妻分居情况十分普遍。夫妻团聚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成为一种奢望。农民工业余生活贫乏单调,工作之余能参加体育或文化娱乐活动的为数甚少。看电视、睡觉、看书看报、聊天或闲逛是农民工的主要休闲方式,与一般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相去甚远。
2、住房质量差距。从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看,67.7%的城市农民工拥有手机或小灵通等现代通讯工具,65.6%的农民工拥有自行车, 七成的农民工的住所有电视机和电风扇。仅从这些方面看,先进的通信技术、便捷的交通工具给农民工在城市的工作、学习、沟通等带来了很多便利条件。但农民工的居住条件与城市职工比差距很大。49.7%的农民工主要居住地是集体宿舍或工棚。28.7%的农民工在城区或城郊租房。生活空间狭小,周边环境差。还有的只能往返于城郊之间,或回农家居住。
3、健康和就医状况差距。城市农民工尽管是以青壮年为主的群体,七成农民工自我感觉有良好的健康状况,但生病也是难以避免的。但在就医选择上,大多数农民工在生病以后并没有花钱就医,而是仗着年轻,挺一挺就过去了。真到生病就医时,32.0%的农民工会自己根据病情到药店买点药吃,26.2%的农民工去个体诊所看病,只有三分之一的农民工选择去正规医院。不上正规医院看病的主要原因:一是费用太高(占73.9%),二是没有去医院看病习惯(占9.8%),三是没钱看病(占5.8%)等。看病的支出基本上都是农民工自己支付的,医疗保险方面农民工保障待遇比较差。
4、劳动时间差距。农民工的劳动强度普遍较大,劳动时间较长,闲暇时间少。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4天,每天工作达8.9小时,有41%的农民工加班没有报酬;92%的农民工没有双休日。农民工的工作强度大大超时。有10.9%的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得不到像城市居民那样正常的休息和娱乐,他们为了生存不停的工作。
5、社会保障差距。社会保险是基于劳动关系的,而农民工在城市务工,已经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了,且劳动法、社会保障制度也都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然而现实中却大相径庭。在被调查的农民工中,没有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分别占调查总数的61.8%、63.7%、77.8%、59.2%。在购买以上四种险者中由单位购买的比例也很低,仅为10-20%。以上表明,我国已经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依然保持了城乡分割的格局,即便是那些已经在事实上实现了非农化的人口,也依然被排斥于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因此,阻碍农村人口城市化进程的障碍并不仅是户籍制度,还有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等问题。
6、权益保护差距。对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规定,农民工已经开始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然而,由于制度门槛过高,不适应农民工的特点,实际进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的农民工数量非常有限。同时,企业用工不规范行为比较普遍,农民工的一些权益依然得不到有效保护。在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协议的农民工中,很清楚所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详细内容的仅占21.9%。由于劳动合同签订主体间存在不平等,一些合同订立的权利和义务明显不对等。劳动合同非但没有成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护身符”,反而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72.6%的农民工不能享受带薪休假;八成多的农民工没有享受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52.8%的女职工无法享受带薪休产假制度;38%的农民工得不到工伤补偿等。少数企业仍然存在克扣、拖欠农民工报酬的现象。对农民工而言,有活干、有钱挣就行了,签不签合同关系不大,仍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农民工已经日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由于他们职业与身份的不一致,在工作及工作以外的生活、消费、从事的工种等诸多方面存在着不平等的待遇,应引起各级政府部门足够的重视。因此,各级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中确定的“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原则,真正为解决农民工问题办几件实事,着重解决农民工反应强烈而又最希望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使农民工就业和生活纳入制度化轨道。
当前重点关注问题:农民工结构性短缺凸显
从调查反映的问题看,当前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新成长的劳动力转移速度放缓,农民工结构性、经常性短缺凸显。从调查看,农民工年龄构成中,16-20岁的占到25.8%,比上年下降5.5个百分点,新成长劳动力转移速度放缓。这是否意味着:随着农村发展和社会保障环境的改善及城市农民工就业难度的加大(工资水平低和社会保障不健全等)及职业学校、大学扩招等,推迟了劳动力初次就业时间,使新成长劳动力进入劳动力市场有所减少,或者说农村新青年一代就业观念的转向。近年来“民工荒”的出现,劳动力年龄结构性短缺应该是一个重要原因。
--- “低工资、轻保障”,将导致城乡发展不平衡矛盾进一步扩大。有关研究表明,“农民工与城市劳动力之间工资差异中,同种岗位因为歧视因素占39%,岗位间的差异占到了46%。”农民工工作环境差, 收入水平低, 不能同城市职工一样更大程度地分享经济发展的好处,造成农民工在经济上、城市中的适应度较低,城乡发展不平衡矛盾会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状况严重滞后于农民工生活质量的其他构成部分。可见,要提高农民工群体的生活质量水平,应尽快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改革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最终向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制过渡。
---农民工城市发展、定居意愿强烈,城乡劳动力对有限就业岗位的直接竞争态势已经明显出现。从城乡劳动者间的利益关系看,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方面城市劳动力正在不断降低选择就业岗位的条件,而另一方面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正在通过种种就业技能的学习途径,努力提高自己对就业岗位的竞争能力。据调查,有67.8%的农民工表示适应和比较适应城市生活; 63.5%的农民工对未来的设想是在城市发展、定居,51.4%的农民工“寻找更适合自己发展的地方和职业”。城乡劳动力对有限就业岗位的直接竞争态势已经明显出现。这两部分劳动力群体中最先相互“碰撞”的,很可能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中年轻力壮、流动性强、具有一定文化基础的相对强势群体和城市劳动力中年龄偏大、劳动技能单一、文化素质较差的“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一方面会出现就业岗位的供不应求,另一方面社会群体间的利益矛盾显现。
---非公经济或私营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的完善,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从农民工就业的载体来看,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民资、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了较多的就业空间。烟台市160多万民营经济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到48%以上;威海市农民工中,民营、外资企业吸纳的占55%以上,其中外资企业中占到25%以上;青岛市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大部分在合资、私营和乡镇企业务工。通过非公经济的发展可以迅速摆脱农村的贫困,其内在的机理就在于非公经济的发展能够很快带动周围村民发展。沿海城市的发展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市场机制的完善,而非公经济的发展能够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经济发展起来之后各种问题便随之解决。
---县域经济吸纳劳动力容量大,工业化重心应向县域下移。近年来,围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山东大力实施“促强扶弱带中间”的发展战略,做到工农联动,城乡联动,统筹发展,全面开创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县域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提高。据调查,2006年农民工县级市就业的占33.8%,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在地域转移中是提高速度最快的。因此,应从调整中国的工业化战略入手,将工业重心下移到县域,尽可能将与农业相关的产业从大中城市下放到县,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就地就近转移劳动力,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