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历来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问题,而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据统计2004年涪陵区有农业人口81.1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72.7%。深入研究农民收入问题,对于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涪陵农民收入的历史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经过高速增长的量变积累,出现了质的变化。到九十年代末,农产品已由长期短缺转向大体平衡,摆脱了长期供给不足的困境,许多农产品甚至出现了相对过剩。与此同时,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已经成为农村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涪陵农民收入增长的四个阶段
纵观改革开放26年,涪陵农民收入增长历程可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84年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第二阶段,1985-1992年农民收入在波动中稳定增长;第三阶段:1993-1998年为收入高速增长阶段;第四阶段:1999以来,为收入低速增长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84年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这一阶段全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拉开序幕,以联产承包为主体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生产潜能得到释放,农业生产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形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18.6元增加到1984年的265.3元,比1978年增加146.7元,增长1.23倍,年均递增14.4%,农民收入在短短七年间实现了第一个翻一番。
这一阶段的农民收入低基数快速增长最深刻的原因是农村全面推行了家庭经营联产承包责任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除此之外,提高农产品价格,乡镇企业的兴起对提高农民增收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第二阶段,1985-1992年农民收入在波动中稳定增长
1985-1992年的这一阶段,农民收入在经过一个较快的发展时期以后,进入一个稳定增长的阶段。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日渐突出,农户对生产结构开始进行调整并进行物质积累,为下一阶段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1992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28.1元,比1984年增加262.8元,增长近1倍,年均递增8.98%。农民收入在这八年间基本实现了第二个翻一番。
这一时期农民收入增长的特征为:畜牧业的较快发展是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这一期间农民养猪逐步由自食转为商品化,全区猪肉总产量增长了1.17倍。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安置了闲置劳动力,并以劳动报酬、分红等形式,增加了农民收入。1992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达20.95%,比1984年提高5.85个百分点。
第三阶段,1993-1998年农民收入高速增长阶段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加快了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很快,农业生产形势喜人,农民收入登上新的台阶。1993-1998年农民收入以年平均21.4%的速度递增,特别是1994年达到了37.8%。1998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692元,比1992年增加1163.9元,增长2.2倍。到1995年仅三年时间,农民收入就已经实现第三个翻一番,达1105元。
这一阶段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有:一是农产品价格的提高,为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国家先后两次提高了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同时逐步放开了大多数农产品的价格和实行市场调节,刺激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给农民带来较多实惠。二是农民从非农产业得到收入大幅增加。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就业的多样化,农村非农产业得到发展。“民工潮”的迭起,使越来越多的农民走出家门务工经商,同时也带回了可观的经济收入,并逐渐成为收入新的增长点。1998年全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97.8元,比1992年增加188.2元,增长171.7%。
第四阶段:1999-2004年是农民收入低速增长期
1999年以来我区农民收入进入低速增长时期,特别是2000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822元,比1999年增加33.3元,增长率仅为1.8%。1999-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仅为4.93%。农民人均纯收入缓慢增长是这一时期收入增长的最大特点。
农产品价格下降是这期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主要因素。由于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变为总量基本平衡, 种养业则因市场需求下降,农产品价格走低,经济效益不高,导致农民生产积极性有所下降。2003年农民以种养业为主的家庭经营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比1998年下降13.85个百分点。
而农民从事非农产业收入尤其是打工收入成为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在此期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以每年18.3%的速度递增,高于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13.37个百分点,说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已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
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3年增长17.5个百分点,达2529元,涪陵农民收入在2004年实现了第四个翻一番。2004年农民收入之所以有较快增长主要得益于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以及政策因素给农民带来的实惠。
(二)农民收入结构发生深刻变化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涪陵农民收入在结构上也发生了深刻变化,收入来源趋于多样化。农民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的家庭经营收入依然占据农民收入的半壁江山但增长速度趋缓,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逐步降低。
197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以粮食、生猪为主的家庭经营纯收入106.5元,占纯收入的89.8%,非生产性纯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10.2%。
进入到九十年代后,乡镇企业得到迅速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向农村二、三产业及城市转移,农民收入也由单一来源,逐渐向农业以外延伸。1990年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404.4元,占人均纯收入的79.1%,比1978年下降10.7个百分点。非生产性纯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20.9%,比1980年上升10.7个百分点。
到本世纪初,农产品已由短缺发展到相对过剩,农业和农村经济进行结构性调整,农民收入在确保第一产业收入增加的同时,来源于农村二、三产业,特别是外出务工收入比例迅速提高。2000年生产性纯收入人均1281元,占纯收入的69.2%,比1990年下降近10个百分点,其中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纯收入占家庭经营纯收入的比重达到4%。非生产性纯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30.8%,比1990年上升近10个百分点。
2004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1634元,占纯收入的比重由2000的69.2%降至64.6%,其中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纯收入占家庭经营纯收入的比重增到4.5%。非生产性纯收入比重上升至35.4%。
(三)涪陵农民收入水平在重庆市市的地位及差距
虽然二十多年来涪陵农民收入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从横向比较来看,涪陵与全市其它区县的差距仍然很大,在全市的位次总体处于下滑态势。涪陵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市的平均水平差距,由1978年最小的7.5元,逐步扩大到1994年的最大差距201元,再缩小到2004年的6元,呈不对称的钟型状态。居全市的位次由1978年的16位迅速下滑到1994年的最低27位,再逐步回升到目前的23位,呈不对称的“V”字状态。
在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涪陵农民人均纯收入居全市的第16位,比全市低7.5元,低5.9%。当时收入水平最高的是南岸区为199元,比涪陵区高67.8%。1994年急剧降至第27位,当时涪陵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市低201元,低19.7%,与全市差距比1978年扩大了13.8个百分点,南岸区仍为全市最高,达1917元,比涪陵高1100元,高134.6%,差距比1978年扩大66.8个百分点。其间真正与全市拉大差距是在1991年至1994年的四年间,四年间差距绝对额由1990年76元扩大到1994年的201元。1995年农民收入比1994年增长了35.2个百分点,在全市位次也比上年提升了6位,居21位,涪陵与全市平均水平的差距也缩小到13%,但这一向好趋势只是昙花一现,1996涪陵区农民收入在全市的位次又迅速滑至23位,1996年以来一直在23、24位之间徘徊,2004年仍为23位。尽管近10年来涪陵区农民收入在全市位次上变化不大,但农民收入绝对额与全市差距已基本拉平,2004年仅只有6元,与全市最高的南岸区仍相差1436元,相差36.2%。
(四)内部收入水平高低不一
1、城乡差距。中国经济改革起于农村,主体是农民。在农村改革初期的几年里,党和国家推出的一系列有利于解放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迅速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拉动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不大。统计资料显示:1985年涪陵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绝对额为246.8元,比率为1.82:1(以农村为1),当年重庆市城乡居民收入比率是2.5:1。但在1985年—1995年的十年间,涪陵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年均20.98%的速度递增,由1985年的547元增至1995年的3674元,增长5.7倍,而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只增长2.68倍,年均增速只有13.9%,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速快于农村7.08个百分点,到1995年城乡收入差距的绝对额为2569元,比率为3.32:1,其间1994年城乡收入差距比率为最大,达3.92:1。而在1996年至今的近十年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曾有过小幅缩小,1998年降至近10来最低,收入比率为2.98:1,但随后又逐渐升高,到2004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绝对额为6023元,比率为3.38:1,低于全市0.2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0.17个百分点。
2、区域差异。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各乡镇之间农民收入水平相差不大,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政府投资倾斜、农业结构调整速度以及自然条件等诸多差异因素影响,全区各乡镇之间农民收入水平差距也不断扩大。2004年涪陵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529元,从分乡镇来看,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乡镇有20个,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乡镇与最低差距达1340元。从地域分布看,居于全区平均水平之上的主要是沿江乡镇,后山乡镇明显低于沿江地区。据测算,2004年16个沿江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719.5元,高于全区平均水平7.5个百分点,除沿江外的坪上和后山乡镇人平纯收入只有2313.5元,比沿江乡镇少406元,低14.9个百分点,低于全区平均水平8.5个百分点。20个办事处及镇(含李渡)级农民人均纯收入2652元,而21个乡农民人纯收入只有2274元,镇级农民收入水平高出乡级农民收入16.6个百分点。
3、农户内部收入差距大。如果按纯收入进行五等份分组,2004年最高收入组的人均纯收入是最低收入组人均纯收入的4.45倍,而低收入户的人口则是高收入户的1.32倍。按人均纯收入高低分组来看,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下的2003年有16户到2004年则有22户,而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上的户数则由2003年的25户增至36户。这种现象除说明了贫富差距在拉大,近七成的农民收入水平在全区平均收入水平以下。
二、农民增收难的主要症结
二十多年来,虽然涪陵区农村经济已经取得长足发展,农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是落后地区已成为不争的现实。由于贫富差距拉大,相当多农民的收入还是低于全区农民收入平均水平,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相比,则差距更大。事实上,近年来,农民在劳动致富的道路上,遇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主要表现在:
(一)农业基础薄弱,发展后劲乏力。尽管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涪陵区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为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但就目前农村现状而言,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从财政对农业投入来看,在十五以来的四年区财政支农支出总计1.4亿元,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只有2.7%。农业基础薄弱,“收与不收在于天,收多收少在于水”成了靠天吃饭的最好写照,农民增收可持续性不强。
(二)经营规模较小,生产效益较低。具有一定规模的种养殖大户虽然近几年有所发展,仍然显得太少。农民由于受传统的小农经济思想观念的束缚,难以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分散经营的农户无论在种植规模和养殖规模上都非常小。据统计测算,到2004年底全区农民人均耕地面积仅1.2亩,2004年农民人均出栏肉猪不到1头,人均出栏家禽不到10只。生产规模小的直接影响后果一是不利于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二是导致产品质量低、价格低。而更主要的是,规模小商品量就少,投入多,产出少,市场竞争力弱,生产效益自然很低。
(三)产业结构不合理,非农产业发展慢。二、三产业的发展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农民收入的高低,尽管最近几年全区二、三产业尤其是工业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不论是总量指标还是效益指标基本集中在少数重点企业、大中型企业,对于一般规模较小尤其农村个体而言发展仍然很慢。农民家庭经营的二、三产业收入对农民收入贡献更是极小。2004年农民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纯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不到3%,低于重庆市近1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农业内部结构也不尽合理,种植业和畜牧业占据农业生产半壁江山,林业、渔业发展缓慢。
(四)劳动力素质低,影响增收进程
目前,全区农民整体素质比较低,据住户抽样调查,2004年全区农村劳动力人口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93%,其中文盲半文盲占近10%。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低导致农民难以及时接受并掌握适用技术和方法,缺乏市场竞争意识和开拓市场的胆识和魄力,限制了他们的就业选择。劳动力文化素质的高低,也直接影响到劳动力的转移程度及收入水平。
三、挖掘增收潜力,增加农民收入
涪陵区农业人口多,农民人均占有资源少,农业生产规模小,这是影响农民增收的主要难题。在这种人多地少的条件下,仅仅依靠农业生产,不可能解决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问题。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出路在于转移农村富裕劳动力,即减少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只有真正减少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人员,才能增加农民人均资源占有量,才能扩大农业生产规模,也才有可能真正增加农民收入。
(一)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
涪陵区农村经济的发展要依托工业,用工业化的理念增加农民收入。要确立“跳出粮食抓农业,跳出农业抓农村”的工作思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靠农村二、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按市场需求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抓好特色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并使之转化增值。农产品精深加工的重点是粮食、蔬菜、水果、畜产品,在精深加工过程中,要大力实施精品、名牌战略,生产无公害、低残留的绿色食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把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第三产业作为今后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方向。
(二)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针对目前外出劳动力文化水平低的现象,区、乡两级政府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让他们有一技之长,以增加就业机会,提高打工收入。同时针对不少务工人员在外盲目消费,甚至打牌赌钱的现象引导他们珍惜劳动成果,把打工赚来的钱带回家,用于家庭的生产开支或扩大再生产。
(三)积极支持和发展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尽管目前全区已有20多户龙头企业,但普遍规模较小,生产加工能力低,对农户的带动能力不强,没有真正形成“公司+农户”的经营格局。企业原料收购中有随行就市、压级压价现象,对农民和企业双方都不利。因此,政府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打造企业产品品牌。
(四)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调整中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效益为中心,以农民增收为核心,根据比较优势,科学合理地配置资源要素。引导农民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发展有市场竞争力的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把农产品推向市场,实现增量又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