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统计,到2005年年初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仍然有102.4万极端贫困人口,92.6万低收入贫困人口,贫困人口占全区乡村人口的14.4%,贫困发生率为7.6%和6.8%,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高出4.8和1.5个百分点。近年来,内蒙古在解决农村牧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和发展贫困地区经济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扶贫开发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目前,一些重点贫困地区几乎是十年九旱、年年有灾──旱灾、雪灾、风灾、虫灾或交替进行、或在一年中同时出现。生态环境恶劣、自然灾害频繁、生产生活条件差,区域性贫困状况未能得到根本性改变;贫困人口中文盲半文盲占不小的比例,思想观念落后,市场意识淡薄,脱贫致富的能力相对较差;另外,内蒙古农村牧区生产和生活成本比内地普遍偏高,特别是纯牧区牧民人均消费支出明显高出农区和半农半牧区,部分农牧民债务负担重,因债致贫返贫现象严重。在贫困地区中,农区和半农半牧区农牧民全年总收入的80%以上来自种植业,牧区牧民全年总收入的90%来自畜牧业,牧民仍然以传统的草原畜牧业为主业,牧民经济收入来源单一,增收途径狭窄、波动性大,增产增收非常困难。近年来,内蒙古牧民人均收入从表面看增幅较大,超过了全国以及本地区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但是由于牧区地处偏远、气候寒冷、自然灾害频发,牧民人均消费支出明显高出农区或其他经济类型区。据统计测算,牧区食品类支出为农区的1.4倍,衣着类支出为农区的2.5倍,居住类支出为农区的1.4倍,子女教育支出为农区的2.1倍,交通通讯支出为农区的6倍。这就意味着牧民的生产、生活成本比农区或其他经济类型区高的多,增加收入的任务更加艰巨,因灾致贫返贫的可能性也更大。
多年来,中央和自治区对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是完全符合贫困地区实际的。我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应坚定不移地抓好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三个重点。同时,要针对不同类型的贫困人口,采取相应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各项扶贫工作机制。尽快解决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继续扶持低收入人口增加收入。具体讲,我认为应该注意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
(一)实施整村推进,深化“千村扶贫开发工程”。一是选择最贫困的200~300个嘎查村(无生存条件,需要移民的嘎查村除外)作为重点,通过大力发展有市场竞争力的种养业,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搞好农田草牧场建设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稳定解决贫困户温饱问题,整体改变重点嘎查村的落后面貌。二是整合资金,增加投入。加大每个重点贫困嘎查村的投入力度,这些资金分别由地方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农牧业综合开发资金承担。自治区重点贫困嘎查村的基础设施、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社会事业和基层组织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年度计划时给予倾斜。三是在编制重点贫困嘎查村项目计划时,要根据不同的贫困类型和本嘎查村的特点,分别确定有针对性的扶贫项目。四是确保每个重点嘎查村由一个以上单位定点帮扶、有一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包扶组组长并作为项目责任人,一名以上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挂职驻村帮扶,共同帮助苏木乡镇、嘎查村提出扶贫项目计划并抓好实施。五是在所有重点嘎查村逐村逐户对贫困户建档立卡。六是对重点嘎查村的资金项目事前公示、事后公告。
(二)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围绕自治区确定的六大主导产业,扶持贫困地区培育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主导产业。建议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国家和自治区级扶贫龙头企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的扶贫项目。农业银行信贷扶贫资金主要用于龙头企业基地建设和农畜产品收购的流动资金。要继续加大扶贫贴息贷款项目库建设力度,对国家和自治区级扶贫龙头企业的扶贫贴息贷款要占到全年发放贷款总额的80%以上。贫困地区各级政府要把吸引龙头企业、民间资本到贫困地区建厂、办基地作为重要的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项目,千方百计带动农牧民走向市场,增加收入。
(三)加强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财政扶贫资金应安排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工作重点旗县。培训要以青壮年劳动力为重点对象,以提高劳动者素质、转移到二三产业和减少贫困户为培训目标。要充分利用现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主渠道,扶贫、教育、劳动就业、农牧业等各部门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多形式地开展各类培训。培训要坚持短期应急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生产环节技术培训与营销技术培训相结合,第一产业技术培训与非农牧产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单一专业培训与多专业实用培训相结合,拓宽培训领域,逐步提高劳务输出就业率。同时要抓好扶贫培训基地的建设工作。要把扶贫移民开发工作与劳动力转移培训、推进城镇化、恢复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并作为一项长期的扶贫战略抓紧抓好。移民扩镇工作要做好项目规划、建设、验收和报帐工作。要高度重视移民入住后的生产生活,特别是稳定收入渠道问题,重点解决稳得住、富得起这两个关键。
(四)调整种养业结构,重点发展养羊业。由于养牛投入高,管理技术要求相对较高,风险较大,贫困户缺乏必要的资金和饲养条件;而养羊投资少,风险小,单位投入覆盖面大,羊肉价格一直稳中有升,适合于贫困户饲养。所以,实施养羊产业化战略,以整村推进重点嘎查村、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和区域扶贫嘎查村为主要对象,重点发展赦羊、小尾寒羊和奶山羊。大力扶持“小规模、大群体”的养羊小区,整村推进发展饲料青贮,要使养羊户家家都有青贮窖。要大力推广优质高产牧草品种,扩大种植面积。加快品种改良步伐,推广舍饲养羊、羔羊当年出栏快速育肥技术和防疫技术,逐步由数量扩张型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
(五)创新扶贫机制,实行分类扶贫。一是对于有能力、无条件的贫困户,安排一定额度的财政扶贫资金作为自治区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协调农村信用社以小额贴息扶贫贷款形式,解决这部分贫困户的资金困难和农村牧区的民间高利贷问题。二是对无能力、无条件,但有脱贫愿望的贫困户,采取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移民搬迁扶贫和利用外资扶贫等措施。对于脱贫愿望低,对生活比较麻木,又走不出去,但愿意付出体力劳动的贫困人口,可以帮助他们联系到大户或当地中小企业打工谋生。三是对懒汉户,由基层政府在科学鉴定的基础上,只负责帮助其子女解决义务教育问题。四是对救济户,要科学分析,认真鉴定,由民政部门实施救济。
(六)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资金项目管理。要继续主动争取中央的支持,进一步增加扶贫投入。充分利用外资,抓好世行扶贫贷款项目的贷款回收、滚动使用和最终评审后的验收工作。根据中央实行的资金、权力、任务、责任“四到省”的原则要求,自治区各项扶贫资金要由自治区扶贫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扶贫资金实行“三专一封”(专人、专帐、专户和封闭运行)和报帐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建议根据我区这几年财力增长情况,进一步加大自治区本级财政的扶贫投入。一些地方财政收入较高的旗县,也应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整村推进和面上的扶贫。
(七)进一步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坚持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要完善社会帮扶机制,各级党政机关要把定点扶贫工作列入工作计划,抓好落实,要选派优秀干部开展蹲点扶贫工作。各级扶贫办要和当地党委组织部门要密切配合,把整村推进和三级联创活动结合起来,把社会扶贫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结合起来,坚持组织建设与扶贫开发一起抓。建立向重点贫困嘎查村引进资金的激励评比机制,引导、鼓励各机关单位和包扶干部帮助重点嘎查村协调各项涉农资金及社会扶贫资金。重点抓好苏木乡、嘎查村两级领导班子建设,通过选拔、交流和下派等多种途径配齐领导班子。积极配合中央国家机关在我区开展定点扶贫工作。主动与北京市有关部门衔接,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京蒙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协作。今后,内蒙古的扶贫工作要打破搞平均主义、无论贫富一起扶的现象,强化扶贫到户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