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到村到户扶贫项目和资金的落实情况
1.到村到户项目覆盖情况
到村项目主要集中在特困村。在贫困地区,当年有34.5%的行政村获得各种到村到户扶贫项目,比上年上升了9.5个百分点;到村项目的针对性增强,有55.1%的项目放在了特困村,当年获得各种到村到户项目的特困村占全部特困村的比重达到50%。
到户项目以退耕还林和公路建设为主。贫困地区到户项目偏重于退耕还林。当年贫困地区有17.5%的农户获得各种形式到户项目,比上年上升了6.5个百分点;获得退耕还林和公路建设项目的农户占贫困地区所有获得项目农户的比重达到80.9%,其中:获得退耕还林项目的农户所占比重为56.9%。特困村到户项目偏重于公路建设。当年特困村有18.1%的农户获得各种形式到户项目,获得退耕还林和公路建设项目的农户占特困村所有获得项目农户的比重达到73.4%,其中:获得公路建设项目的农户所占比重为66.4%。
项目覆盖在各县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以项目比较集中的特困村为例,当年获得各种到村到户项目的特困村占全部特困村的比重超过50%(特困村平均水平)的区县有:潼南县、巫山县、奉节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彭水县、南川市;在30-50%之间的区县有:城口县、石柱县、巫溪县、丰都县;其他区县在30%以下。特困村中获得到户项目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比重超过18%(特困村农户平均水平)的有:南川市、巫山县、奉节县、云阳县、开县、忠县、丰都县; 在10-18%之间的有:潼南县、涪陵区;其他区县不到10%。
2.到村到户资金强度
到村资金大量增加,资金投向与项目基本保持一致。贫困地区平均每村落实到位资金8.1万元,当年使用资金5.1万元,是上年的2.2倍;当年使用的资金主要用于公路建设、退耕还林和人畜饮水,三个项目使用的资金占当年使用的全部资金的比重达到78.9%。特困村平均每村落实到位资金4.6万元,当年使用资金4.5万元;当年使用的资金主要用于公路建设、人畜饮水和养殖业,三个项目使用的资金占当年使用的全部资金的比重达到86.2%。
到户资金中有三分之一投向特困村农户。受退耕还林工程影响,贫困地区平均每个农户当年直接得到的到户资金63.9元,是上年的3.6倍,当年直接得到资金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11.2%,比上年上升了5.2个百分点。在直接得到资金的农户中,有31.9%投向了特困村农户;特困村中退耕还林项目很少,当年获得到户资金的特困村农户占全部特困村农户的比重仅为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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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接得到资金的农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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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均100元以下 |
100-200元 |
200-500元 |
500-1000元 |
1000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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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 |
17.9% |
11.2% |
28.1% |
22.3% |
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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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村 |
16.9% |
26.2% |
27.7% |
13.8% |
15.4% |
资金强度在区县间也有较大差异。贫困地区平均每个村当年到位资金超过8万元(贫困地区平均水平)的有黔江区、巫溪县、石柱县、巫山县、彭水县、城口县,其他区县不到8万元;平均每个特困村当年到位资金超过5万元(特困村平均水平)的有巫山县、彭水县、石柱县、奉节县、潼南县、忠县,其他区县不到5万元。
3.农户对项目的了解和参与规划情况
多数农户了解本村项目。在有扶持项目的村中,贫困地区有66.7%的农户了解本村项目,比上年下降了26.5个百分点;有43.4%的项目征得了农户得认可,比上年上升了7.7个百分点。特困村中了解本村项目的农户较为普遍,达到90.9%;但绝大多数项目均未征得农户认可。
农户主要是通过公开渠道了解项目。公开渠道指村民会议、公告和通知。贫困地区有81.1%的农户通过公开渠道了解项目,比上年下降了3个百分点;特困村中有72.1%的农户通过公开渠道了解项目。除了公开渠道外,农户了解项目的渠道还有干部个别通知、亲朋好友转告等方式,但每种渠道所占比重均不超过10%。
对项目了解没有明显的地区差异,但参与程度差异明显。在贫困地区和特困村中,多数农户了解本村项目,了解方式主要是公开渠道。贫困地区参加本村扶贫项目讨论的农户比重在50%以上(平均水平)的有万州区、潼南县、武隆县、开县、巫山县、奉节县、云阳县;特困村中参加本村扶贫项目讨论的农户比重在60%以上(平均水平)的有开县、云阳县、忠县、城口县、南川市、巫溪县、丰都县;其余的区县的比重均在平均水平以下,并呈现较大的差距。
4.农户最希望得到的项目
贫困地区农户最希望得到的项目主要有4项:公路建设、人畜饮水、种植业和养殖业,希望得到4种项目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比重接近70%;特困村农户最希望得到的项目主要有6项:公路建设、人畜饮水、养殖业、退耕还林、电力建设和种植业,希望得到6种项目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比重达到86.1%。
七、扶贫开发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劳动力素质不高,自发输出盲目性大,权益缺乏保护
2004年贫困地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占全部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为51.6%,比全市农民水平45.1%高6.5个百分点。向外输出的农村劳动力中,贫困地区自发和亲友介绍外出比例高达99.4%,特困村为98.7%。贫困地区、特困村劳动力由于各种原因返回的分别占外出务工人数的16.9%和21.5%。其中,由于找不到工作、要不到工资、缺乏安全感、疾病伤残等原因返回的贫困地区、特困村劳动力分别占31.3%和34.6%。因此,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应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扶持,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力度,对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特别是低素质劳动力进行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同时,加强对劳动力输出的引导,健全外出务工农民权益的保障机制,让务工农民有工做,有钱挣,有保证。
2.农业产业化弱,农民增收困难
贫困地区由于交通、环境等原因,除了扶贫部门每年投资的扶贫项目外,贫困地区农村整体上仍然存在龙头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产业链短、效益较差等问题,对贫困地区农户的带动不强,农民增收困难。因此,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应结合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立足于资源优势,支持和扶持贫困地区中以农产品为原材料的龙头企业或农业产业聚集带,加速农业产业化发展。
3.医疗网点少,农民就医难的情况比较突出
2004年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设施扶贫资金投入7344万元,占扶贫资金总额的4.6%,但由于历史欠帐较多,目前,仅有60.5%的村有自己的卫生室,平均每个村有0.7个合格的乡村医生或卫生员,有0.6个合格的接生员。贫困地区有15.2%的农民、特困村31.0%的农民生病不能得到及时治疗。因此,要加大医疗卫生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保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乡村级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配备足够的卫生人员和医疗设施,使生病农民能够得到及时治疗。
4.农民子女辍学率高,教育存在隐忧
基础教育是农民自我发展的根本要件,2004年贫困地区扶贫资金投入基础教育9924万元,占扶贫资金总额的6.3%。其中,8073万元用于改善学校及设备条件,占5.1%;1851万元用于资助儿童入学及扫盲,占1.2%。但贫困地区、特困村7-15岁儿童辍学率仍高达2.3%和3.2%,是全市农村儿童辍学率的2.3倍和3.2倍。贫困地区农民子女教育存在隐忧,基础教育不能完全覆盖贫困地区学龄儿童,农民子女素质难以提高,将对农民子女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产生难以想象的影响。因此,教育扶贫资金投入必须不断加大,改善教学环境和教学质量,保证贫困地区农民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基本素质。
5.扶贫项目宣传力度不够,得到农民认可比例低
扶贫项目到村到户,贫困地区、特困村的多数农民了解本村项目,但是得到农民认可的比例较低。贫困地区只有43.4%的到村项目得到农民认可,特困村项目得到农民认可的更少,仅有4%。虽然扶贫项目主要集中在农民最关心、最希望得到的项目上,但缺乏农民的认可可能会对扶贫开发工作造成一些困难和阻力,不利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因此,应当加大宣传力度,得到更多的农民认可和支持,更好地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帮助贫困地区农民早日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