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04年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贫困监测报告


重庆市农调队  2005-05-25 08:47:56


2004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重庆市委和市政府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重点,着力推进特困村的经济发展,突出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基本素质“三基”建设,全面推进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重庆市1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贫困地区)及其特困村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民收入大幅增加,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到村到户扶贫项目落实较好。

一、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1. 交通条件继续改善

2004年贫困地区有74.3%的社通公路,特困村有66.3%的社通公路,分别比上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和1.4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户家庭汽车拥有量1.7万辆,比上年增长13.3%,但特困村农户家庭汽车拥有量很少,根据特困村监测数据推算,仅为70辆左右。

2. 通讯联络更加方便

2004年贫困地区通电话的社为83.4%,特困村通电话的社为69.6%,分别比上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和3.1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户固定、移动电话拥有量达到195万部,平均每百户拥有量为54部,比上年增长31.7%;特困村农户固定、移动电话拥有量为1万部,每百户拥有量为44部,比上年增长28.7%。

3.电力设施更加完备

2004年贫困地区受村社合并影响,通电的社占95.5%,比上年减少1.2个百分点。但是,用电农户比例达到98.8%,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特困村97%的社实现通电,97%的农户已经将电作为生产生活能源。

4.电视信号覆盖更广

2004年底贫困地区93.3%的社可以接收到电视节目,特困村80.7%的社可以接收到电视节目,分别比上年提高了1.9个百分点和5.4个百分点。贫困地区51.3%的农户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特困村45.2%的农户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分别比上年提高了7.1个百分点和6.5个百分点。

二、基本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

1. 住房面积增加、质量提高

2004年贫困地区农村人均住房面积31.6平方米,比上年增长了2.1%,住房面积已基本上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住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比重为30.9%,比上年提高了3.9个百分点。特困村农户的住房面积相当于贫困地区的84.3%,住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农户比重比贫困地区少7.7个百分点。

2. 水源污染户和饮水困难户减少

2004年贫困地区饮水水源有污染的农户占18.3%,比上年减少3.6个百分点;有24.4%的农户获取饮用水需要走较远的路或者爬较高的山,饮水存在困难,比上年减少2.6个百分点。在特困村中,饮水水源有污染的农户比重比贫困地区多7.4个百分点;饮水困难的农户比重比贫困地区多12.1个百分点。

3.教育得到一定保证

学龄儿童在校率保持在较高水平。2004年底我市贫困地区农村7-15岁学龄儿童在校率为97.1%,特困村儿童在校率为96.8%;在学龄儿童在校率保持在较高水平的基础上,分别比上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和1.2个百分点。

贫困地区不同区域学龄儿童在校率情况图

三、劳动力素质与转移

1.劳动力素质继续提高

2004年贫困地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48.4%,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文盲、半文盲比例占10.3%,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特困村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43.2%,文盲、半文盲比例比贫困地区高2.4个百分点。贫困地区6.8%的劳动力得到过技能培训,特困村8.0%的劳动力得到过技能培训。

2.劳动力转移加快

2004年贫困地区第一产业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比重由上年的77.6%下降到当年的72.5%,下降了5.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劳动力比重由上年的10.0%上升到当年的13.5%,提高了3.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劳动力比重由上年的12.2%上升到13.8%,提高了1.6个百分点。特困村第一、二、三产业劳动力比重分别为76.1%、14.0%、9.8%。

贫困地区不同区域外出民工比情况表

                                                单位: %

不同区域名称

2004年

2003年

外出民工占农村劳动力比重

外出民工占农村劳动力比重

贫困地区

22.5

18.6

特困村

22.0

18.7

国贫县

23.1

19.1

市贫县

20.5

16.5

2004年贫困地区向外输出劳动力275万人,比上年增加19.9万人,增长7.8%。其中,向外省输出劳动力177万人,比上年增加11.3万人,增长6.8%。贫困地区外出务工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22.5%,比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特困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比重为22.0%,仅比贫困地区外出务工劳动力的比重低0.5个百分点。

四、收入与消费

1.收入增长幅度超过全市农民平均水平

2004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990元,比上年增加270元,增长15.7%;其中,打工收入为737元,增长9.3%;家庭经营收入为1135元,增长20.7%;转移性收入为85元,增长1.9%;财产性收入为33元,增长45.3%。特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624元,比上年增加250元,增长18.2%;其中,打工收入为564元,增长1.6%;家庭经营收入为961元,增长37.2%;转移性收入为73元,下降3.1%;财产性收入为25元,下降38.7%。贫困地区、特困村农民纯收入增幅均高于全市农民纯收入14.5%的增幅。

 

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示意图

2004年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是直辖以来增长速度最快的一年。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比1997年-2003年的平均增速高9个百分点;比次高增速的1998年高2.3个百分点。根据统计模拟测算,直辖以来,特困村农民收入增长与整个贫困地区呈现相同特点。

2004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1.2个百分点,但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比全市少50元;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占全市平均水平的比重在上年基础上上升了0.8个百分点,但收入仍然偏低,只相当于全市平均水平的78.5%。特困村农民收入增幅高于贫困地区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农民人均收入增量比贫困地区少20元,收入水平相当于贫困地区平均水平的81.6%。

家庭经营收入是农民纯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纯收入增量的主要来源。在纯收入中,贫困地区、特困村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所占比重均超过一半,分别为57.0%和59.2%,在纯收入的四大来源中比重最大。贫困地区、特困村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分别增加195元和261元,对纯收入增量的贡献率分别达到72.2%和104.4%。家庭经营收入大幅度增加主要是由于农产品价格上涨带动。2004年贫困地区、特困村因农产品涨价增加的收入分别为180元和160元,对纯收入增量的贡献率分别达到66.7%和64.0%。

工资性收入仍是整个贫困地区农民纯收入增量的重要来源,但特困村农民工资性收入对纯收入增量的贡献很小。与上年比较,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打工收入增加63.0元,占纯收入增量的比重为23.2%,比重比上年大幅回落53.5个百分点,但仍是除家庭经营收入以外,纯收入增量的重要来源。2004年特困村农民人均打工收入只增加了9元,对纯收入增量的贡献率为3.6%。

农户之间的收入低水平平均化明显。按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的基尼系数,2004年贫困地区、特困村分别为0.2764和0.2924,低于上年水平;与上年比较,贫困地区低收入农户纯收入所占比重上升了1.3个百分点、高收入农户纯收入所占比重下降了3.6个百分点。贫困地区、特困村农民仅有占人口20%的高收入组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市农民纯收入2535.0元的平均水平,收入水平仍然是低水平的平均。

 

2004年按人均纯收入五等份分组收入情况表

 

人口比重(%)

贫困地区农民纯收入

特困村农民纯收入

水平(元)

比重(%)

水平(元)

比重(%)

低收入组

20.0

930

10.3

705

9.8

中低收入组

20.0

1489

16.2

1187

15.7

中等收入组

20.0

1905

19.8

1569

19.7

中高收入组

20.0

2412

23.5

2003

23.8

高收入组

20.0

3704

30.2

3092

31.0

 

     2.生活消费水平提高较快

2004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91元,比上年增加326元,增长22.0%,支出增额高出全市农民平均增额55元,增幅高出4.9个百分点,消费水平达到全市农民平均水平的96.6%。特困村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51元,比上年增加197元,增长14.5%,消费水平为贫困地区平均水平的86.6%。

吃穿住消费占全部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二。2004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用于吃穿住三项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为1244元,特困村农民相应支出为1078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均为69.5%。贫困地区人均食品消费为937元,衣着消费为71元,居住消费为236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6%、9.2%和4.4%;特困村农民相应消费水平分别相当于贫困地区的90.7%、91.5%和69.1%,与上年比较,食品、衣着消费增长23.7%和10.3%,居住消费下降24.9%。

低收入人群消费水平提高很快。2004年贫困地区、特困村20%的低收入人群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365元和1212元,均比上年提高25%左右。与贫困地区、特困村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91元和1551元相比,低收入人群消费分别低426元和339元,低收入人群消费水平仍然偏低。

 

2004年按人均纯收入五等份分组消费情况表

 

人口比重

(%)

贫困地区农民生活消费

特困村农民生活消费

水平(元)

比重(%)

恩格尔系数(%)

水平(元)

比重(%)

恩格尔系数(%)

低收入组

20.0

1365

16.8

54.9

1212

17.6

56.2

中低收入组

20.0

1495

18.1

56.3

1332

18.9

56.5

中等收入组

20.0

1684

19.4

54.5

1485

19.6

56.1

中高收入组

20.0

1800

19.5

54.9

1675

20.8

55.5

高收入组

20.0

2887

26.2

44.4

2244

23.6

50.9

恩格尔系数出现反弹。受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影响,2004年贫困地区农民恩格尔系数为52.3%,特困村农民恩格尔系数为54.8%,与上年比较,分别上升了1.4个百分点和4.1个百分点。

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文化教育及用品快速增长。贫困地区人均医疗保健消费101元,交通通讯消费125元,文化教育消费223元,用品消费74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1.0%、32.9%、29.0%和12.4%。特困村农民相应的消费水平比贫困地区低,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文化教育及用品消费水平分别相当于贫困地区的84.2%、76%、96.4%和82.4%;但与上年比较,增幅均达到两位数,同样出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五、扶贫资金的使用及成果

2004年重庆市1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得到扶贫投资总额为16.0亿元,比上年减少18.9%。主要是中央扶贫贴息贷款和中央专项退耕还林还草补助分别比上年减少1.9亿元和1.9亿元,对投资总额减幅的影响为51.5%和51.3%。以县为单位,平均每个县得到的扶贫资金为8892万元,比上年减少2066万元。从投资来源看,中央投入占94.4%,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中央扶贫贴息贷款、中央专项退耕还林还草补助和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三项资金合计占扶贫投资总额的84.7%。其中,中央扶贫贴息贷款累计发放额7.7亿元,占扶贫投资总额的48.3%;中央专项退耕还林还草补助3.1亿元,占扶贫投资总额的19.3%;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7亿元,占扶贫投资总额的17.0%。

扶贫资金主要投向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到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资金占54.3%:种植业投入资金2.9亿元,占17.9%;林业投入资金3.3亿元,占20.6%;养殖业投入资金0.4亿元,占2.2%;农产品加工投入资金0.3亿元,占2.0%;其他生产行业投入资金1.9亿元,占11.7%。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占26.1%:道路修建及该扩建投入资金2.0亿元,占12.4%;电力设施投入资金1.6亿元,占9.8%;人畜饮水工程投入资金0.7亿元,占4.3%;基本农田建设投入资金0.3亿元,占1.9%。用于教育、卫生、技术培训和推广等社会服务和提高生活质量的行业的资金占11.8%,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

扶贫资金使用效果明显。2004年1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增及改扩建公路7525公里;新增基本农田8.4万亩;当年退耕还林还草面积68.8万亩;当年解决饮水困难人数24.3万人,占尚未解决饮水困难人数的14.2%;当年解决饮水困难牲畜头数30.2万头,占尚未解决饮水困难牲畜头数的15.6%。

农户获得中央专项扶贫贴息贷款总额比上年大幅增加。2004年农户获得贷款5950万元,比上年增加2835万元,增长91.0%。农户获得中央专项扶贫贴息贷款的区县由上年的开县、武隆2个县增加到当年的开县、武隆、石柱、巫山4个县,3.4万农户直接受益,户均获得扶贫贴息贷款1730元,比上年增加721元,增长71.5%。

六、到村到户扶贫项目和资金的落实情况

1.到村到户项目覆盖情况

到村项目主要集中在特困村。在贫困地区,当年有34.5%的行政村获得各种到村到户扶贫项目,比上年上升了9.5个百分点;到村项目的针对性增强,有55.1%的项目放在了特困村,当年获得各种到村到户项目的特困村占全部特困村的比重达到50%。

到户项目以退耕还林和公路建设为主。贫困地区到户项目偏重于退耕还林。当年贫困地区有17.5%的农户获得各种形式到户项目,比上年上升了6.5个百分点;获得退耕还林和公路建设项目的农户占贫困地区所有获得项目农户的比重达到80.9%,其中:获得退耕还林项目的农户所占比重为56.9%。特困村到户项目偏重于公路建设。当年特困村有18.1%的农户获得各种形式到户项目,获得退耕还林和公路建设项目的农户占特困村所有获得项目农户的比重达到73.4%,其中:获得公路建设项目的农户所占比重为66.4%。

项目覆盖在各县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以项目比较集中的特困村为例,当年获得各种到村到户项目的特困村占全部特困村的比重超过50%(特困村平均水平)的区县有:潼南县、巫山县、奉节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彭水县、南川市;在30-50%之间的区县有:城口县、石柱县、巫溪县、丰都县;其他区县在30%以下。特困村中获得到户项目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比重超过18%(特困村农户平均水平)的有:南川市、巫山县、奉节县、云阳县、开县、忠县、丰都县; 在10-18%之间的有:潼南县、涪陵区;其他区县不到10%。

2.到村到户资金强度

到村资金大量增加,资金投向与项目基本保持一致。贫困地区平均每村落实到位资金8.1万元,当年使用资金5.1万元,是上年的2.2倍;当年使用的资金主要用于公路建设、退耕还林和人畜饮水,三个项目使用的资金占当年使用的全部资金的比重达到78.9%。特困村平均每村落实到位资金4.6万元,当年使用资金4.5万元;当年使用的资金主要用于公路建设、人畜饮水和养殖业,三个项目使用的资金占当年使用的全部资金的比重达到86.2%。

到户资金中有三分之一投向特困村农户。受退耕还林工程影响,贫困地区平均每个农户当年直接得到的到户资金63.9元,是上年的3.6倍,当年直接得到资金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11.2%,比上年上升了5.2个百分点。在直接得到资金的农户中,有31.9%投向了特困村农户;特困村中退耕还林项目很少,当年获得到户资金的特困村农户占全部特困村农户的比重仅为4.3%。

 

在直接得到资金的农户中

户均100元以下

100-200元

200-500元

500-1000元

1000元以上

贫困地区

17.9%

11.2%

28.1%

22.3%

20.5%

特困村

16.9%

26.2%

27.7%

13.8%

15.4%

资金强度在区县间也有较大差异。贫困地区平均每个村当年到位资金超过8万元(贫困地区平均水平)的有黔江区、巫溪县、石柱县、巫山县、彭水县、城口县,其他区县不到8万元;平均每个特困村当年到位资金超过5万元(特困村平均水平)的有巫山县、彭水县、石柱县、奉节县、潼南县、忠县,其他区县不到5万元。

3.农户对项目的了解和参与规划情况

多数农户了解本村项目。在有扶持项目的村中,贫困地区有66.7%的农户了解本村项目,比上年下降了26.5个百分点;有43.4%的项目征得了农户得认可,比上年上升了7.7个百分点。特困村中了解本村项目的农户较为普遍,达到90.9%;但绝大多数项目均未征得农户认可。

农户主要是通过公开渠道了解项目。公开渠道指村民会议、公告和通知。贫困地区有81.1%的农户通过公开渠道了解项目,比上年下降了3个百分点;特困村中有72.1%的农户通过公开渠道了解项目。除了公开渠道外,农户了解项目的渠道还有干部个别通知、亲朋好友转告等方式,但每种渠道所占比重均不超过10%。

对项目了解没有明显的地区差异,但参与程度差异明显。在贫困地区和特困村中,多数农户了解本村项目,了解方式主要是公开渠道。贫困地区参加本村扶贫项目讨论的农户比重在50%以上(平均水平)的有万州区、潼南县、武隆县、开县、巫山县、奉节县、云阳县;特困村中参加本村扶贫项目讨论的农户比重在60%以上(平均水平)的有开县、云阳县、忠县、城口县、南川市、巫溪县、丰都县;其余的区县的比重均在平均水平以下,并呈现较大的差距。

4.农户最希望得到的项目

贫困地区农户最希望得到的项目主要有4项:公路建设、人畜饮水、种植业和养殖业,希望得到4种项目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比重接近70%;特困村农户最希望得到的项目主要有6项:公路建设、人畜饮水、养殖业、退耕还林、电力建设和种植业,希望得到6种项目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比重达到86.1%。

七、扶贫开发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劳动力素质不高,自发输出盲目性大,权益缺乏保护

2004年贫困地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占全部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为51.6%,比全市农民水平45.1%高6.5个百分点。向外输出的农村劳动力中,贫困地区自发和亲友介绍外出比例高达99.4%,特困村为98.7%。贫困地区、特困村劳动力由于各种原因返回的分别占外出务工人数的16.9%和21.5%。其中,由于找不到工作、要不到工资、缺乏安全感、疾病伤残等原因返回的贫困地区、特困村劳动力分别占31.3%和34.6%。因此,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应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扶持,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力度,对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特别是低素质劳动力进行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同时,加强对劳动力输出的引导,健全外出务工农民权益的保障机制,让务工农民有工做,有钱挣,有保证。

2.农业产业化弱,农民增收困难

贫困地区由于交通、环境等原因,除了扶贫部门每年投资的扶贫项目外,贫困地区农村整体上仍然存在龙头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产业链短、效益较差等问题,对贫困地区农户的带动不强,农民增收困难。因此,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应结合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立足于资源优势,支持和扶持贫困地区中以农产品为原材料的龙头企业或农业产业聚集带,加速农业产业化发展。

3.医疗网点少,农民就医难的情况比较突出

2004年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设施扶贫资金投入7344万元,占扶贫资金总额的4.6%,但由于历史欠帐较多,目前,仅有60.5%的村有自己的卫生室,平均每个村有0.7个合格的乡村医生或卫生员,有0.6个合格的接生员。贫困地区有15.2%的农民、特困村31.0%的农民生病不能得到及时治疗。因此,要加大医疗卫生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保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乡村级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配备足够的卫生人员和医疗设施,使生病农民能够得到及时治疗。

4.农民子女辍学率高,教育存在隐忧

基础教育是农民自我发展的根本要件,2004年贫困地区扶贫资金投入基础教育9924万元,占扶贫资金总额的6.3%。其中,8073万元用于改善学校及设备条件,占5.1%;1851万元用于资助儿童入学及扫盲,占1.2%。但贫困地区、特困村7-15岁儿童辍学率仍高达2.3%和3.2%,是全市农村儿童辍学率的2.3倍和3.2倍。贫困地区农民子女教育存在隐忧,基础教育不能完全覆盖贫困地区学龄儿童,农民子女素质难以提高,将对农民子女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产生难以想象的影响。因此,教育扶贫资金投入必须不断加大,改善教学环境和教学质量,保证贫困地区农民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基本素质。

5.扶贫项目宣传力度不够,得到农民认可比例低

扶贫项目到村到户,贫困地区、特困村的多数农民了解本村项目,但是得到农民认可的比例较低。贫困地区只有43.4%的到村项目得到农民认可,特困村项目得到农民认可的更少,仅有4%。虽然扶贫项目主要集中在农民最关心、最希望得到的项目上,但缺乏农民的认可可能会对扶贫开发工作造成一些困难和阻力,不利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因此,应当加大宣传力度,得到更多的农民认可和支持,更好地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帮助贫困地区农民早日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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