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技产业化的国际比较与发展对策


中国农业科技导报 刘会想 2005-03-16 10:11:45


  1、发达国家农业科技产业化的特征与优势

  1.1  组织模式高级化,产业一体化程度高
  
  发达国家集强大的研究力量、农业科技产品开发能力和高效销售体系于一体的企业较多,在美国则高达数百家,因而农业科技产业化经营大都集中在一个主体——实力强大的农业科技企业中进行,实现了组织模式的高级化。
  
  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农业科技产业化经营以一个主体的组织模式为主,产业一体化程度高,使外部经济内部化,减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许多中间环节和障碍,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的距离大大缩短,降低了中间环节交易费用,提高了经济效益。  

  1.2 运行机制企业化  

  农业科技产业化的运行主体是企业,而不是公益性的农业科研单位、高等农业院校、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等。  

  运行机制的企业化,使农业科技产业化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实现了科技资源的高效利用。因为只有以自身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才能密切关注农业科技产品的市场需求,研究和开发真正符合农业生产需要科技产品,使科研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实际,从而避免了农业科研与生产脱节而造成的科研资源的浪费,实现科研资源的高效利用。此外,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企业会自动吸收大学以及其他公共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拉动农业科技的需求,并形成巨大的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1.3农业科技前沿化  

  西方发达国家农业科技产业化的客体主要是农业高新技术的产业化。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广泛渗透到农业科技领域,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企业都十分重视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引进,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科研开发以保持其产品能在同行业中保持领先优势,用高新技术产品占领市场。  

  农业科技成果的先进性和成熟性是产业化经营成功的前提,西方发达国家企业推出的科技产品技术先进性和成熟性,赢得广泛的经济效益并对其农业科技进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4 企业规模化  

  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企业都形成较大的规模,如美国的孟山都公司,仅其生命科学研究中心就有1 500多人,其中博士占1/3,有250个实验室、100多个人工气候室,1999年的研究经费达7亿美元。  

  企业只有达到适当的规模,自设研究部门进行科研开发才是内部经济的,因为任何企业都存在组织成本和交易成本,在未达到最适规模之前,交易成本的下降不足以弥补组织成本的上升。  

  1.5 合作机制多样化 
 
   ①由政府出面组织,企业与大学和政府研究机构之间以及企业之间组成各种合作研究团体,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产、学、研”的有机结合,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②政府倡导联邦实验室与民间高科技企业联合开发新产品,规定联邦实验室要将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与企业合作;③一些美国大公司通过向大学和国家实验室提供研究经费,或专门派人到大学和国家实验室一起进行合作研究和开发等形式。通过各种合作机制,美国在农业科技领域已形成了由联邦政府,州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和大学构成的联合研究开发生产机制。日本也采取各种机制促进产官学联合。  

  1.6 保障支持的体系化  

  ①法律保障。②资金保障。③税收优惠、保险资助和补贴政策。  

  2 中国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状况的国际比较及存在问题  

  2.1组织模式多样化,产业一体化程度低  

  ①农科教单位创办经济实体,实行研制、生产、销售一体化经营模式。②现有企业通过吸引科技人才,建立研发中心,实现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经营模式;③产、学、研合作实现农业科技产业化的模式。④科研单位通过与推广部门的合作,实现农业科技产业化的模式。⑤兴办现代高科技示范园区,作为区域农业技术集成创新的平台,发展农业科技产业化的模式。  

  2.2 农业科技企业数量少、规模小  

  与西方发达国家比较,我国农业科技产业化中,有竞争力的科技企业不多,多数处于萌芽状态,企业规模较小,自主研发的能力差。目前我国农业科技企业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①农业科教单位创办或转制科技企业。②现有企业通过吸引科技人才,建立研发中心,以科技产品为龙头形成科技企业;③农业科技单位与相关行业的企业通过参股、兼并或收购等多种形式,实现组织创新,形成农业科技企业。我国企业R&;D经费所占份额很小,仅为37%,科技创新能力差,未能成为农业科技产业化的主体。  

  2.3 企业化运行机制尚未建立起来  
 
  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没能改变由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向政府要课题,研究出成果后交给政府,科研成果由政府的农业推广机构推广的局面,造成农业科研、生产、销售的阶段化,产品与市场脱节,农业科研成果严重滞后于农业生产实践,成果利用率、转化率低,农业科研资源形成巨大浪费。  

  2.4 外部环境建设差  

  ①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备,知识产权交易纠纷频繁发生;②在政策环境方面,虽然就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做出了具体部署,但是在优惠政策的配套和落实方面尚需加大力度;③农业科技企业的发展面临资金的缺乏,设备落后,人才短缺等多方面的制约,其中关键是人才短缺;④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3 借鉴国际经验,促进中国特色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的对策
  
  3.1 鼓励多种渠道创办农业科技企业 
 

  ①鼓励和推动具有面向市场能力和科技发展实力的农业科研机构逐步转制为科技企业;②鼓励企业和个人与农业科研单位合作,通过参股、兼并和收购等多种形式,创办农业科技企业;③支持和鼓励通过购买科技成果,以开发科技产品为主要业务的农业企业升级为农业科技企业;④大力发展民营农业科技企业,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带技术、带成果,进入市场创办民营农业科技企业。  

  3.2整合科技资源,探索多种技术经济一体化发展模式  

  首先加强政府的组织协调功能。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农业科技产业化是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规模化生产各个环节的整合,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功能。只有政府才能组织协调产、学、研三者之间的关系,建立促进农业科技产业化快速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充分发挥企业作为产业化主体的作用;第二,以开放、流动、竞争、协作为科研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原则,整合现有农业科技资源,对现有技术、资金、市场和管理人才等要素进行系统的大规模整合、优化,鼓励不同高新技术企业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大中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科技经济联合组织,并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  

  3.3加强外部环境建设  

  借鉴美国和日本农业科技产业化外部环境建设的经验,我国应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①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制度是减少交易费用的润滑剂。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健全是农业科技产业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科技成果顺利流通和转化;  

  ②资金保障体系建设。鼓励农业科技企业采用各种融资渠道筹措资金,降低农业科技企业上市门槛。农业科技企业可以采用合适的融资方式利用外资,特别支持农业科技企业在上海、深圳证券市场上集资;采取积极金融措施,对企业贷款实行财政贴息的政策,在政策性银行开辟中小型企业(包括民营、私营企业)贷款渠道,适当简化贷款审批环节和手续;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特别是以发行企业债券的形式融资;研究制定风险投资的政策,促进农业科技企业发展;制定多元化的投入政策,国家应进一步加大对研究开发及产业化的投入力度和比重,同时应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鼓励企业R& D投入,逐步使企业成为农业科技研究开发及产业化投入的主体。  

  ③财税支持体系建设。在财税支持方面,建立补贴、信贷等制度,制定并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业科技研究开发的企业实行财政和税收优惠,制定鼓励和吸引企业研究开发投入的减免税、退税和允许企业技术开发费用或购买技术的费用以一定比例抵扣增值税等政策;建立允许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折旧制度。要从行政管理制度上保证民营农业科技企业于其它科技企业和农业企业享受平等待遇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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