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中国农民跨区域流动的成因分析


《农村经济》 黄宏伟 2005-03-25 10:30:00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中国农民跨区域流动日趋活跃,规模急剧扩大,成为现阶段社会变迁的一道特殊景观。笔者认为,从当前的实际出发,借鉴和运用国内外关于农民流动的已有理论成果,分析和硏究20世纪90年代的农民跨区域流动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国外关于农民流动的理论

  1.推——拉模型

  英国经济学家拉文斯坦(E.G.Rarenstein)等人最早所推出的推力——拉力模型,把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决定条件和这一转移的效应用具有普遍意义的框图表示出来,如下图所示:

  推拉模型的建立是以推力为研究对象,主要有两种情况:技术替代产生的农业劳动力剩余,是推的一种动力;另一种是农村人口过度增长产生的贫困的推动力。

  2.刘易斯——拉尼斯——费模型

  20世纪5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提出了刘易斯假设:在不发达国家的经济结构中存在着利用再生资本的现代部门和利用不可再生资本的传统部门。刘易斯指出,农业剩余劳动力由传统部门向现代部门的转移对发展这两个部门都是有利的。一方面,剩余劳动力向现代部门转移可缓解人地比例的紧张关系,另一方面,劳动力向现代部门转移既可解决工业发展所需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又可因为工业部门的高收入而提高每个人的收入水平,从而扩大对工业品的需求,拓宽了市场。刘易斯认为,可转移的劳动力数量取决于可利用的资本数量和剩余劳动力数量。美国耶鲁大学教授拉尼斯和美籍华裔经济学家费景汉对刘易斯模型进行了修正,推出了“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变的拉尼斯——费模型,重视了传统部门和现代部门平衡发展的重要性。

  3.地位实现模型

  布劳(P.M.Blu)与邓肯(O.D.Duncan)运用美国人口普查局1962年的人口现状调查资料对职业结构与职业流动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他们分析的焦点是地位实现的基本过程和这一过程中的一系列规则,把流动视为社会新陈代谢的过程。布劳和邓肯认为,社会人力资源在一个拥有高流动性的变动的阶级结构中比在一个僵化的社会系统中能得到更充分的开发,还发现了美国高教育水平对降低地位继承及促进职业结构开放方面的重要影响。

  从宏观上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及其推动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农民跨区域流动创造了基本条件。西方推拉理论认为,农村劳动力之所以流动既有推力作用,诸如流出地劳动力过剩导致失业和半失业状况、农业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收入水平较低,也有拉力作用,即流人地有较多的就业机会、较高的工资收入、较好的生活水平、较好的教育机会等:此外,还必须存在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可能。20世纪90年代,中国农村内部出现了强劲的农民流动推力,亦即有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要就业。中国加入WTO后,面对国际农产品对国内市场的冲击,更多的劳动力由第一产业中转移出来。农民“三个月种田,两个月过年,七个月休闲”的现象,可说是比比皆是。并且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从性质上说既是相对的,又是绝对的。从全国地区间劳动力供需平衡及农村经济发展前景看,它具有相对过剩的性质,但从部分劳动力众多、而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看,它又具有绝对过剩的性质。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土地上,必然会影响劳动生产率提高,导致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和经济收入水平降低。当本地非农产业不能完全满足剩余劳动力就业时,势必然会有一部分农村劳动力进行跨区域流动。而区际间及城乡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引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的拉力。在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前提下,由于区际之间和城乡之间劳动力就业机会的巨大差距,劳动力必然会由边际效益低的区域流向边际效益高的区域,这也是人口学中所概括的“人口流动高位移规律”在发生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由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和京、津、沪等大中城市圈经济发展迅速,对劳动力的需求大量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城市产业结构发生转移和升级的变化,存在着劳动力结构性稀缺,均拓展了就业空间,也吸引着大批农民向异地转移。此外,城乡分隔制度逐步松动并部分解除,为农民跨区域流动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20世纪80年代中期,城乡分隔制度在小城镇一级松动,引起了农村劳动力和生产要素向小城镇流动。20世纪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初期,城市企业招工体制、城市粮食购销体制、户籍管理制度的相继改革和房地产市场的相继放开,使城乡分隔制度在大中城市松动和部分解除,蓄之已久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才有可能作大规模的区域性流动。

  从微观上看,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正是农民作为“经济人”,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对其劳动力资源要素配置进行调整和优化的体现。外出打工劳动力的流动动机,绝大多数是为了追求经济收入最大化,这已为许多调查分析所证实。据农业部对全国138个村调查表明,有69.8%的调查对象,将收入高选作外出择业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课题组,通过建立家庭外出就业决策模型的多因素分析结果表明,外出劳动力的收入预期和就业信息是影响劳动力外出的主要因素,其解释度为47.8%。换言之,农民跨区域流动,是在比较利益驱动下进行的。正是城乡间、区域间存在着显著的收益差异,使农民外出的预期收益远大于机会成本,这也促成了有条件的农民作出了外出择业的决策。只要城乡间、区域间经济收入差距比较大,农民的跨区域流动就不可避免。

  追求经济收入最大化是农民跨区域流动的重要动机,但不是唯一动机。部分农民之所以选择外出打工,并非完全因为“外出打工收入高于当地就业收入”,在现实生活中尚存在着外出打工与不外出打工收入逆差的现象。在这种状况下出现农民跨区域流动,其流动动机虽可用外出劳动力首先是追求家庭收入最大化,其次才是考虑劳动力个人收入最大化来解释,但不能作全部解释。实际上,农民外出打工,有些是基于直接的生活压力,也有的出于进一步致富和发展欲望。有专家将其分为生活型外出和发展型外出,这是颇有见地的。生活型外出的动机肯定是为了经济收入的最大化,发展型外出的动机则复杂一些,有些是出于获取更高的收入的考虑,有些则是不仅把外出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而且作为改变传统身份,提高社会地位的一种努力。

  布劳和邓肯的地位实现基本模型中,影响个人地位实现的因素主要是先赋性因素和自致性因素两种。但在我国现阶段,除了上述因素外,尚有制度性因素存在。其中,尤以导致城乡分割的户籍身份制最为根本。无疑,在浩浩荡荡的农民跨区域流动大军中,确实有些人持有在外实现更大发展的抱负和坚定的移民愿望,有进一步转化为城镇人口的要求。实际上,在流动农民中已有部分人已实现向城市和发达地区的迁移。据28县市调查,在对17个县、市统计中,外来打工者已迁入1.82万人,占当地人口的0.16%。农民存在这种流动动机,实际上提出了推进农村人口城市化历史进程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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