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国637011个村的村干部[1]情况作了调查。调查显示:2006年末,全国共有村干部316万人,其中,女干部53.6万人,占村干部的16.9%;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达到44.8%;年龄在45岁及以下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达到47.4%;曾在部队服役过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达到18.2%。
一、村干部中女干部占1/6
2006年末,全国村干部316万人,平均每个村5名。女干部53.6万人,占16.9%,其中担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女干部2.4万人,占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2.2%。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四大地区中女干部比例最高的是东北地区,达到22.9%,最低的是西部地区,占15.3%。分省看,女干部比例最高的3个省份是:北京27.9%、湖南27.3%、上海27%;女干部比例在10%以下的只有甘肃,仅占7.7%。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女干部比例最高的是上海和北京,分别为9.9%、5.9%,比例最低的是甘肃、青海都不到1%。
表1 村干部女性比例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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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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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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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以上 |
北京、湖南、上海、辽宁、吉林、内蒙古、安徽、重庆、黑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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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
湖北、山东、广东、新疆、海南、江苏、宁夏、江西、四川、广西、青海、河南、福建、浙江、天津、西藏、云南、陕西、贵州、河北、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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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下 |
甘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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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书记、女主任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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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上 |
上海、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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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重庆、辽宁、四川、江苏、内蒙古、湖南、西藏、安徽、贵州、广东、福建、广西、浙江、云南、河南、江西、黑龙江、吉林、湖北、陕西、海南、天津、新疆、河北、宁夏、山东、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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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 |
青海、甘肃 |
二、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超过2/5
2006年末,在全部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中,未上过学的仅占0.5%,受过小学教育的占8.6%,受过初中教育的占46%,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占44.8%。从四大地区看,西部地区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受教育程度最低。西部地区14.8%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仅受过小学教育,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占36.5%。分省看,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小学文化程度比例最高的2个省份是:西藏82.8%、青海37.3%。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比例达到60%以上的有5个省份,其中,海南、上海、江苏最高,分别是72.7%、72%、70.8%。
表2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文化程度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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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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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小学文化程度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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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以上 |
西藏、青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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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
甘肃、四川、宁夏、新疆、贵州、浙江、陕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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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下 |
云南、山西、湖南、天津、重庆、河北、安徽、江西、山东、内蒙古、吉林、福建、河南、黑龙江、湖北、辽宁、北京、广东、广西、江苏、海南、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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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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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以上 |
海南、上海、江苏、广东、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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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0% |
广西、湖北、重庆、黑龙江、河南、吉林、辽宁、内蒙古、江西、福建、安徽、天津、湖南、河北、新疆、山东、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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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以下 |
甘肃、云南、陕西、宁夏、山西、四川、贵州、青海、西藏 |
三、45岁及以下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接近1/2
2006年末,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45岁及以下年龄组的人数比例占47.4%,其中,25岁以下的占2.7%。从四大地区看,25岁以下组比例最高的是东部地区,占4.2%,西部地区比例最低,只占1.1%。26-45岁组比例,四大地区均在40%-50%之间。分省看, 25岁以下组比例在5%以上的有5个省份,其中,广东最高,达到10.9%。26-45岁组比例在60%以上的有3个省份,其中,最高的是新疆,达到64.8%。
表3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结构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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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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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及以下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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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上 |
广东、山西、山东、上海、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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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西藏、湖北、辽宁、云南、内蒙古、广西、黑龙江、河南、江西、湖南、四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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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 |
河北、新疆、甘肃、陕西、青海、重庆、福建、宁夏、贵州、浙江、天津、海南、安徽、吉林、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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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5岁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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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以上 |
新疆、云南、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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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0% |
青海、宁夏、甘肃、安徽、内蒙古、贵州、江西、浙江、湖北、重庆、黑龙江、西藏、山东、江苏、河南、吉林、海南、四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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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以下 |
天津、北京、湖南、陕西、山西、广西、河北、辽宁、上海、广东 |
四、退伍军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接近1/5
2006年末,由退伍军人担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达到18.2%。从四大地区看,退伍军人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比例东部、中部在20%左右,西部、东北在15%左右。分省看,比例最高的是重庆占23.3%,比例较低的是内蒙古、青海、新疆、西藏等地。
表4 退伍军人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比例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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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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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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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以上 |
重庆、河南、山东、天津、河北、云南、四川、江苏、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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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
上海、辽宁、湖南、安徽、北京、海南、江西、浙江、福建、湖北、广西、陕西、山西、贵州、吉林、黑龙江、甘肃、宁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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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下 |
内蒙古、青海、新疆、西藏 |
[1] 村干部是指负责管理村委会事务并领取工资报酬的村支部和村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其他领取工作报酬的辅助管理村级事务的人员。不包括村民小组组长以及村委会聘请的电工、司机、清洁工等各种勤杂人员。
(简明统计资料2008年第8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