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农调队对40个县2400户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05年一季度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为541.2元,比去年同期的465.9增加75.3元,增长16.2% ,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3.9%。一季度现金收入变化的主要特点是:
1、家庭经营收入增长幅度较大。一季度现金收入农民从家庭经营劳动中得到的收入比去年同期的282.61元增加74.28元,增长26.28%。其中来自第一产业的现金收入为290.1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1%;来自二、三产业的现金收入为66.7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4.4%。
在家庭经营收入中,农民人均出售产品的现金收入达289.3元,比去年同期的226.9元增加62.4元,增长27.5%。其中出售农业产品的现金收入为102.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4.8%,占出售产品现金收入的比重达到了40.8%以上;出售牧业产品的收入为153.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7.3%。占出售产品收入的比重达52.9%;出售林业产品的收入为11.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4.6%。占出售产品收入的比重仅占4%。农民出售产品收入占家庭经营现金收入比重达81.%以上。家庭经营收入占期内现金收入比重达65.9%。第一产业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2、工资性收入与去年同期也有所增长。一季度占现金收入比达20%左右的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17.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9%。
3、 非经营收入减少 。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非经营收入所得为67.3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7.6元,下降了10.1%。其中,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36.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0.9%;转移性收入31.1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8%。
4、农民现金支出有较大增加。据调查今年一季度由于农民现金收入的增长,农民生产和生活消费支出均比去年有所增加。农民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达346.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1.7%。人均用于生产费用方面的支出为155.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4%。其,农民人均用于家庭经营费用方面的支出达132.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5%。
从一季度农村居民现金收支的总体情况来看,
今年一季度由于省委、省政府各级领导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坚持全面协调,保持可持续发展观,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得我省农民一季度现金收入有了一个较好的增长势头,农村居民现金收入和支出的运行态势良好,为全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