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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对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扶贫重点县)的贫困监测调查,2004年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92元,比上年增加172元,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实际增长8.7%,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4个百分点。主要特征为:
一、基本生活消费水平有实质性提高
吃、穿、住、用支出均有增长。2004年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740元,比上年增加85元,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实际增长7.6%;人均衣着消费支出74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7%;人均居住消费支出165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7%;其中,人均住房消费支出83元,实际增长6%;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49元,比上年增加4元,实际增长3.2%。
食物结构趋向合理。2004年扶贫重点县人均消费粮食208公斤,人均消费肉类18公斤,人均消费蔬菜及制品87公斤;与上年同比,除粮食消费量下降5.5%外,肉类、蔬菜及制品消费量分别增长3.8%、1.3%。
住房面积有所扩大,质量提高。2004年扶贫重点县人均住房面积为21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5平方米,增长2.5%。其中,人均钢筋混凝土结构房面积达到13平方米,增长10.5%。有卫生设备农户的比重为83%,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用自来水农户的比重为33.4%,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生活主要燃料用燃气的农户比重为1.6%,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快速增加。2004年扶贫重点县每百户拥有电冰箱、冰柜6台,比上年增长15.9%;拥有彩色电视机53台,增长11.9%;拥有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36部,增长44%。
二、学杂费支出下降,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快速增长
2004年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77元,比上年增加40元,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实际增长23.1%。其中,由于贫困地区中小学“一费制”和部分地区在校学生学费减免政策的落实,扶贫重点县平均每个学生的学杂费和书本费减少77元,下降11.9%。
三、交通、通讯消费支出大幅度增长
2004年扶贫重点县农户人均交通、通讯消费支出85元,比上年增加18元,实际增幅连续两年达到20.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其中,购买交通工具支出增长22.1%,交通费支出增长9.1%;通讯费支出增长19.8%。每百户拥有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比上年增长44%。交通、通讯消费支出的大幅度增加,反映了贫困地区农民与外界交流正在改善。
四、医疗保健支出持续提高
扶贫重点县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在2002年和2003年分别增长7.6%和39.1%的基础上,2004年达到78元,比上年增加8元,实际增长6.7%。
五、扶贫重点县消费水平仍落后全国农村消费平均水平3-10年
2004年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92元,仅为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63.7%;相当于全国农村1995年的平均水平,落后9年。其中,食品、衣着、居住、交通和通讯、文化和娱乐、医疗、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分别只占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71.7%、61.8%、50.9%、44%、71.4%、59.5%和55.1%。
耐用消费品拥有量落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3-7年。2004年扶贫重点县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53台,接近2001年全国农村平均水平;拥有摩托车18辆和电话13部,相当于全国农村1999年平均水平;每百户拥有汽车1辆、大中型拖拉机3台、小型和手扶拖拉机14台,相当于1997年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2004年扶贫重点县农民的恩格尔系数为53.2%,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5.9个百分点,相当于1998年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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