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 2004年农村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为579元,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一。
一、贫困人口纯收入的三分之二来源于家庭经营第一产业
贫困人口纯收入中,来源于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的收入为396元,占纯收入的比重为68.4%,所占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0.8个百分点。89.4%的贫困农户是农业户或农业兼业户。贫困人口的工资性收入为115元,占纯收入的比重为19.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4.1个百分点。
二、贫困人口收入的货币化程度低
2004年贫困人口人均现金纯收入257元,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44.4%,比上年下降7.6个百分点。贫困人口收入的货币化程度比全国农村居民的平均水平低34.5个百分点。
三、贫困人口收入在农村居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下降
2004年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人口的份额为2.8%,贫困人口的收入总额在农村居民收入总额中所占的份额为0.5%。收入份额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四、七成以上贫困人口的收入在500元以上
2004年,人均纯收入在2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占3.5%,在200-400元之间的贫困人口占9.1%,在400-500元之间的贫困人口占14.2%,在500-600元之间的贫困人口占23.4%,在600元以上的贫困人口占49.8%。
五、一半以上的贫困农户生活处于入不敷出、现金短缺状态
2004年贫困人口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02元,超过其人均纯收入23元,超出4%;现金生活消费支出322元,超过其现金纯收入水平65元,超出25.3%。分户来看,贫困农户中有54.1%的家庭人均家庭生活消费支出超过纯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