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小城镇综合发展指数测评结果正式发布


  2005-02-18 13:50:38


   长三角珠三角成为我国高水平小城镇聚集区

人口只占全国小城镇10%1000个综合发展水平较高的小城镇创造了全国小城镇50%的财政收入

 

    本报北京26 全国小城镇综合发展指数测评结果近日由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正式发布。 测评结果显示,2003年,我国1000个综合发展水平较高的小城镇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苏、广东等24个省(区、市)。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成为我国综合发展水平较高的小城镇聚集的地区。企业多、吸纳劳动力能力强,基础设施好、人民生活水平高,综合实力强、发展水平高成为这些小城镇的共同特点。 

据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总队长鲜祖德介绍,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我国小城镇发展指明了方向。当前,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将一些重点镇发展成具有城市特征的中小城市。因此,利用乡镇统计资料开展全国小城镇综合发展水平测评,研究我国小城镇发展水平、生活质量、发展潜力,对促进我国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结合全面建设小康标准,立足现状,兼顾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构建了全国小城镇综合发展测评体系,并对2003年全国近2万个小城镇(包括城关镇)进行了综合测评,评定出1000个综合发展水平较高的小城镇。

  测评结果显示:1000个综合发展水平较高的小城镇主要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苏、福建、江西、安徽、河南、山东、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和贵州等24个省(区、市)。其中在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江苏、浙江、上海和广东数量较多。超过20个的省市有:浙江268个、江苏266个、广东152个、上海102个、山东49个、福建40个、北京29个。

  据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副总队长张淑英介绍,从1000个综合发展水平较高的小城镇的发展特征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表现:

  一是综合实力强,发展水平高。1000个综合发展水平较高的小城镇具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经济发展水平大大高于全国乡镇平均水平。据统计,2003年,这1000个综合发展水平较高的小城镇人口仅占全国小城镇人口的10%,但创造的财政收入占到了全国小城镇的50%左右,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占45%;财政总收入平均每个镇达1.55亿元,是全国小城镇平均水平的10倍多。

  二是企业多、吸纳劳动力能力强。镇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来源于二三产业的发展,尤其是企业数量和规模的扩大。1000个综合发展水平较高的小城镇大都有企业多、吸纳外来人口能力强的特征。据统计,1000个综合发展水平较高的小城镇2003年拥有乡镇企业个数达150万个,占全部企业数的15%;吸纳外来人口达2400多万人,外来人口占全镇总人口比例达30%1000个综合发展水平较高的小城镇对人口和企业的集聚作用正在显现。

  三是基础设施好、人民生活水平高。1000个综合发展水平较高的小城镇在致力于经济建设的同时,不放松基础建设,逐步形成了经济与环境的良性互动,培养出了较高的发展潜力。从交通条件看:这1000个小城镇公路密度达到了1.2公里/平方公里,是全部小城镇平均水平的1.9倍。从教育条件看:平均每个学校在校学生人数达到了712人,是全部镇平均数的2倍,表明这些小城镇教育规模和水平都比较高。从医疗卫生情况看:平均每万人拥有的医生数达到了20人、拥有的病床数21张,分别比全部镇平均数高出25%30%,表明生活在这些小城镇的人们可以享受到更便利、更优越的医疗卫生服务。此外,镇区居民自来水普及率、有线电视入户率均在80%以上。

  另据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农经处处长王明华介绍,从各种发展水平来看,地处珠江三角洲的广东区域内的镇,具有出较高的城镇化水平,其经济类型则重于外向型经济;地处长江三角洲的上海、江苏和浙江区域内的镇表现出较好的生活质量,其经济类型侧重于民营经济,人民生活富裕程度相对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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