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我国资源稀缺性约束和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初级阶段,重视资源优化配置问题理所当然,然而仅仅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适应市场需求,避免重复建设,对解决剩余经济问题还远远不够。当前农村经济增长缓慢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制度环境的限制和市场结构的变化,使得农业经济和乡镇企业的交易效率降低,影响了专业化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是开拓农村市场的关键。必须重点解决好农产品流通和工业化模式两个突出问题。1、短缺经济的制度与技术惯性造成了农产品过剩。农产品长期短缺的压力和粮食定购制度的不合理助长了粗放型农业增长方式的发展。目前农产品过剩突出的问题在于品质,保护农产品收购价格的基本稳定的政策是合适的,如果盲目提高收购价格,则会刺激低质农产品的生产,反而不利于品质结构的调整。农业科学技术必须要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而调整科研方向,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不能形成国有企业垄断经营。2、城市化是消解经济过剩最现实的出路。城市化滞后是我国农产品和工业品双重过剩的症结所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出路是城市化、还是乡镇企业,实际上是城市工业化和农村工业化两种模式之争。我们认为:乡镇企业长期得到政策支持,发展潜力基本得以发挥;过剩经济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工业化模式转换过程中给予乡镇企业的发展空间趋于饱和。盲目发展只能加剧重复建设。乡镇企业必须适应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需要。而城市化严重滞后,使得分工潜力没能得到充分挖掘。只有通过制度创新,改善分配关系,提高交易效率,使社会分工的潜力能够被充分利用来发现新资源、创造新的生产力,这是解决经济剩余和人口危机的根本方法。
目前,我国国民经济正在面临着国内有效需求不足和亚洲金融危及的挑战,如何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各方对开拓农村市场寄予了极大的希望。然而相当多的研究是从农村居民消费倾向和消费结构等资源配置方面着眼。没能抓住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症结问题。我们认为:在我国资源稀缺性约束和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初级阶段,重视资源优化配置问题理所当然,然而仅仅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适应市场需求,避免重复建设,对解决剩余经济问题还远远不够。我们说农村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意思是强调其市场潜力。我国农村以占全国70%的人口,仅能拥有全国消费品零售总额26%的市场份额,说明农村市场容量仍然相对弱小。提高农村居民的购买力水平是开拓农村市场的关键。
新兴古典经济学认为:边际分析只能解决给定分工结构时的资源分配问题,它决定需求一定时对不同产品的相对需求和供给的结构,并不能说明市场容量问题。超边际分析则假定每个人既是消费者又是生产者,追求专业化经济和多样化消费,其决策问题中最重要的是选择专业方向和专业化水平,次要的才是资源配置问题。专业化经济通过分工节省重复学习费用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但是必须承担更多交易费用。当分工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费用时,决定分工水平。由制度政策、交易技术、城市化等因素决定的交易效率,可以通过制度创新来降低交易费用,从而提高分工水平。即生产率由分工水平决定,分工水平由交易效率决定,所以说交易效率是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另外,分工具有网络效应,在一个各部分互相依赖的经济系统中,系统的效率不但与参加网络的人数有关,而且与个别人的效率有关。所以市场的大小不但由人口规模,而且由有效购买力决定,购买力由生产率决定,生产率又依赖分工水平。网络效应使市场容量与分工水平相互依赖,自发演进,并同时由交易效率决定。需求与供给是分工的两个侧面,不能割裂开来分析市场(杨小凯,1998)。我们如果盲目地将人口规模等同于市场规模,对开拓我国农村市场过份乐观,而不是着眼于积极提高交易效率和分工水平,则只能形成城乡分隔、地区封锁的市场格局,很难达到增加有效需求的目的。目前这种在较低消费水平下的过剩经济或称市场萧条就不可能根本改变。
杨小凯等人的一项研究表明:1978—1987年间,中国农村制度改革通过改进组织效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占总增长的48%,通过改进资源配置效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占总增长的52%。影响农产品定价制度的改革潜力已经不大,今后交易效率更多地寄托于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为了进一步分析1988年以来农村分工经济发展状况,我们采用杨小凯的主要分析框架进行了数据测算。由于1993年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施行后新旧统计指标体系数据难以衔接,我们在指标的选择上另辟蹊径。在表32中我们以农调总队抽样调查资料的农民家庭农产品商品率来代替全社会农产品商品率,并以全社会农副产品收购率作为参考,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包括农村居民内部交换份额。在表33中我们改变杨小凯文中r仅仅是农民消费品商品率的狭义指标,以包括服务消费在内的农村居民消费货币化程度来计算r。通过分析我们认为:当前农村经济增长缓慢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制度环境的限制和市场结构的变化,使得农业经济和乡镇企业的交易效率降低,影响了专业化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是农村工作的中心,是开拓农村市场的关键。必须重点解决好农产品流通和工业化模式两个突出问题。
表1 中国农业经济自由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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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
1984 |
1985 |
1986 |
1987 |
1988 |
1989 |
1990 |
1991 |
1992 |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
Vt |
234.8 |
267.1 |
343 |
584.9 |
753 |
1063.5 |
1331.6 |
1457 |
1727.8 |
2167.6 |
2945.2 |
4400.2 |
6196.7 |
7816.5 |
9275.4 |
|
La |
0.497 |
0.507 |
0.52 |
0.547 |
0.56 |
0.609 |
0.615 |
0.607 |
0.571 |
0.55 |
0.521 |
0.537 |
0.532 |
0.521 |
0.541 |
|
Ls |
0.46 |
0.448 |
0.464 |
0.496 |
0.507 |
0.511 |
0.518 |
0.484 |
0.51 |
0.486 |
0.402 |
0.397 |
0.398 |
0.399 |
0.408 |
|
Va |
1367 |
1629 |
1882 |
2195 |
2619 |
3572 |
4019 |
4652 |
4658 |
4997 |
5729 |
8456 |
10822 |
12203 |
13368 |
|
Rt |
0.172 |
0.164 |
0.175 |
0.266 |
0.288 |
0.298 |
0.331 |
0.308 |
0.371 |
0.434 |
0.514 |
0.52 |
0.562 |
0.633 |
0.694 |
说明:Vt:农产品集市贸易额(亿元),La:农民家庭农产品商品率(%),Ls全社会农副产品收购率(%),农产品商 品产值(亿元)Va=La·Ya,农产品市场份额:Rt=Vt/Va。
表2 中国农村商品化程度与分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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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 |
1980 |
1981 |
1982 |
1983 |
1984 |
1985 |
1986 |
1987 |
1988 |
|
Ya |
1698 |
1923 |
3181 |
2483 |
2750 |
3214 |
3620 |
4013 |
4676 |
5865 |
|
Yv |
491 |
596 |
670 |
772 |
929 |
1268 |
1827 |
2224 |
2934 |
4232 |
|
R |
224 |
0.237 |
0.235 |
0.237 |
0.253 |
0.283 |
0.355 |
0.357 |
0.386 |
0.419 |
|
r |
0.445 |
0.517 |
0.571 |
0.574 |
0.597 |
0.596 |
0.613 |
0.639 |
0.662 |
0.694 |
|
Y |
0.669 |
0.754 |
0.806 |
0.811 |
0.85 |
0.879 |
0.948 |
0.996 |
1.048 |
1.113 |
续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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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 |
1990 |
1991 |
1992 |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
Ya |
6535 |
7662 |
8157 |
9085 |
10996 |
15750 |
20431 |
23429 |
24588 |
|
Yv |
4822 |
5218 |
6556 |
10041 |
14841 |
25089 |
32142 |
36616 |
37688 |
|
R |
0.425 |
0.405 |
0.446 |
0.525 |
0.574 |
0.614 |
0.612 |
0.61 |
0.605 |
|
r |
0.707 |
0.696 |
0.653 |
0.655 |
0.637 |
0.637 |
0.656 |
0.685 |
0.696 |
|
Y |
1.132 |
1.101 |
1.099 |
1.18 |
1.211 |
1.251 |
1.268 |
1.295 |
1.301 |
说明:Ya: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亿元),Yv:乡村集体企业总收入(亿元),乡镇企业分工程度R=Yv/(Yv+Ya),r:农村居民消费(商品+服务)货币化程度,农村分工程度Y=r+R。
一、农产品流通:农村购买力实现的瓶颈
1、短缺经济的思维惯性造成了农产品过剩
农村联产承包变革以来,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主要农产品供需平衡逐渐从供给制约转变为需求制约。然而,“民以食为天”的古训如此刻骨铭心,以致农业出现危机的政治风险,使得各方面对农业问题十分谨慎。这也是布朗“谁来养活中国?”明显缺乏科学依据的论调,能够在中国政界和学界引起强烈反应的心理因素。许多人一直对财政农业支出降低、耕地面积减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忧虑重重,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正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必要条件,也是农业技术进步的动力所在,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需平衡并未因此而出现短缺。我们在计划经济的观念中浸淫太久,总是相信自己的经济理性,而不放心市场经济那只“看不见的手”的自动调节。实际上国民经济中农业地位的降低正是工业化发展的客观规律。
短缺经济的路径依赖对农产品数量过剩起到了重要作用。联产承包变革虽然赋予了农民家庭经营的自主权,但国家对农业生产的干预依然存在,粮食总产量指标仍然是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重要依据,地方政府也在利用职权为所属工业企业组织生产农产品原料。特别是粮食省长负责制的实行,限制了农业生产的区域分工,造成了资源浪费和效率损失。从技术角度看,农产品长期短缺的压力迫使国家不计成本地加大农业技术和资金投入,以努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以数量换质量,所以目前农产品虽然数量多了,但瓜果粮油肉禽等多数农产品的口味明显不如从前。从“吃得饱”到“吃得好”,农业科学技术必须要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而调整科研方向。另外,我国国有粮食企业的粮食收购价格缺乏弹性,又往往压级压价,农民的合理反应就是降低成本,增加数量。有些农民种高产低质的品种交定购任务,又种少量低产优质的品种留作自食。没有市场机制的调节,国家制定的高产、优质、高效三个相互矛盾的农业发展目标很难协调。我国部分地区探索出的“特色农业”和“精准农业”发展模式,实际上是农村分工经济向广度和深度的拓展,只有提高分工水平,才能发展高效农业,也才能避免农产品低水平剩余。
土地管制过严也是农产品供给过剩的重要原因,我国农村土地虽然名义上为农村集体所有,实际土地产权控制在政府手中,土地管理方式长期实行分级限额审批制度,地方政府为了加速推进工业化进程,往往通过多种方式放松管制,并攫取土地增殖收益;致使耕地面积减少,部分基层干部从中牟取私利,而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区、人造景观等建设中存在严重的经济泡沫。为此,中央政府曾经冻结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审批,最近修订颁布的新《土地法》则建立了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等,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和审批管制,还提高了对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的标准,虽然有利于保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但反而增加了工业化成本,致使资源不能充分优化配置。
2、消灭剪刀差是最基本的农业保护政策
杨小凯先生的研究表明:1979—1987年间,我国农村界定产权的交易效率指数从0.384提高到0.624,其中产品收益的效率指数从0.807提高到0.972,农产品已经基本能够实现其价值。我们认为:虽然1987年时农产品市场价格和定购价格相似度达到了0.958,但农产品自由市场份额仅为0.328,农产品市场仍然具有政府垄断的性质,集市贸易形成的价格并不是充分全面的均衡。何况农产品市场改革并未一帆风顺,治理整顿时期国家对农产品价格的管制,使得80年代国家给农民提高收购价格的实惠丧失殆尽。更由于千家万户的小农业生产方式很难与政府垄断的农产品收购市场抗衡,往往形成过度竞争,近年来农产品市场价格节节暴跌,已经低于定购价、保护价,甚至成本价。所以,“农民在自由市场上能够得到其财产的全部收益”的假定理由并不充分。
我们的研究表明:我国工农业产品交换剪刀差经过1979—1988年间持续缩小的变化后,1989--1997年间呈波浪式扩大的趋势,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剪刀差积累机制已经被改革大大弱化,农业剩余已经不能通过国有企业这个环节转化为财政收入,国有粮食企业行为本位化往往对农产品市场进行逆向调节。剪刀差积累机制的弱化反而导致了剪刀差贡奉额的放量现象,部门利益不但分割了国家利益,更加重了农民负担(段庆林,1996,1998)。关于农产品生产者补贴等值的研究还表明:尽管国家农业投入水平在不断提高,但仍没有弥补价格干预所形成的农业收入流出损失;国家农业政策对进口倾向农产品(包括小麦、食糖、棉花、食用植物油)实行保护,而对出口倾向农产品(包括猪肉、牛肉、大米、玉米、大豆)征税较多,这9种农产品收入从农业向非农业部门转移额由1989年的433亿元增加到1995年的1932亿元(程国强,1998)。改革农产品价格和流通体制,抑制农业收入流出显得非常迫切。
我国城乡居民食品消费约占消费总支出的一半左右,农业收入也仍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产品的价格政策和流通体制改革事关重大。在我国取消粮棉统派购制度的1985—1995年间,除1990/1991两年受宏观经济紧缩和农业丰收影响价格变动对农业收入呈负影响外,其它年份农产品价格变动对收入的贡献均明显大于产量增长的贡献份额。近年来我国农业经济处于两难困境,一方面全国农业连续多年丰收,农产品全面剩余;另一方面国内粮食价格开始高于国际市场。我国是依据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分工,还是执行农业保护政策继续提高农产品价格。目前国家的收购政策是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而部分地方政府则纷纷调减定购数量和收购价格。鉴于我国工农业产品交换剪刀差依然存在的事实,有种观点认为应该继续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认为这是突破农民收入缓慢增长局面,有效启动农村市场,使国民经济实现良性循环的关键。我们认为:我国农业生产长期以来主要是品种结构的调整,目前农产品过剩突出的问题在于品质。保护农产品收购价格的基本稳定的政策是合适的,如果盲目提高收购价格,则会刺激低质农产品的生产,反而不利于品质结构的调整。应该使农民形成注重科技和市场的意识,努力提高经营素质和决策能力。我国近期剪刀差形成的原因,一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对农村生产率提高的限制,一是粮棉流通体制等使国有企业对农业部门的侵犯。缩小剪刀差,必须依靠制度创新提高农产品交易效率,加速农村分工经济的发展。我国工业化水平仍然较低,以少数人保护多数人是财政无能为力的。政府应该合理界定政府活动范围,稳定联产承包责任制,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努力增加农村科研、信息、教育、水利、电网、公路、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建设。既使在目前实行扩张性政策时期,也不应该实行以替代和扭曲市场机制为特征的农业保护政策,而是坚持农村改革的市场化取向,完善价格市场形成机制。
3、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不能形成国有企业垄断经营
我国农村改革以来除粮棉等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产品实行国家定购制度以外,绝大多数农产品通过市场交换越来越多地实现了价值。专业化生产使农产品商品率在80年代迅速提高;农民家庭农产品商品率和全社会农副产品收购率两套资料表明,进入90年代后我国农产品陆续出现过剩现象,农产品商品率呈下降趋势(见表1 )。农产品交易效率的降低使得旨在节约交易费用的农业产业化蓬勃兴起。农产品短缺经济的结束,动摇了国有企业垄断经营农产品的基础;1988—1997年间,我国农民人均粮食生产量增长8.7%,粮食商品率基本徘徊在30%左右(1997年略高)。而出售给国家的粮食占商品量的比重,却从72.2%下降到38.8%。表明国有粮食企业已经不能承担粮食流通主渠道的功能。农民人均年末粮食结存从428.9公斤增加到561.72公斤,而目前农民人均生活用粮每年不过250公斤,生产用粮120公斤左右,农民手中有粮、囊中无钱,增产不增收,制约了农村经济和市场的发展。
我国目前粮食政策性业务主要包括定购粮和专储粮的购、销、存。定购粮过去主要用于保证城镇居民消费和省际指令性调拨,其职能现在已经基本丧失,成为地方政府和国有粮食企业控制的“租值”,目前定购规模仍达500亿公斤,是侵犯农民产品收益权的重要途径,粮食定购制度应尽快予以取消。我国用于平抑粮食市场价格波动的粮食储备体系和风险基金制度还不完善。国家通过扩建和上划建立垂直管理的粮食储备体系,而不是象许多国家那样委托企业代为收储调节性库存储备,以及地方粮食储备体系搞分级储备、分级负责,都有路径依赖的影响。应该尽快完成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现“四分开一完善”。粮食供需格局的变化已经使国有粮食企业获取垄断利润的可能越来越小。国有粮食企业触目惊心的腐败、低效和挂帐,说明维持传统的粮食流通体制已不可能,更不必要。政府应逐步过渡到只管按保护价收购专储粮,而依据“抓大放小”的原则将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民营化。
国务院最近颁布的《粮食收购条例》及其配套政策中,鉴于粮食过剩的政治压力,国家给予国有粮食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任务,并相应给予其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专营权作为让步,明确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掌握粮源、垄断价格,实现粮食顺价销售。将低效率转移给城镇居民,粮食加工企业和饲料、饲养、医药等用粮单位。从而达到消化挂帐和卖粮难的双重目的。然而,并非完善和充足的粮食风险基金,缺乏效率和激励的国有粮食收购渠道,面对难以适销对路的庞大商品粮,国有粮食企业垄断粮源的构想不但无法实现,反而会形成更多的挂帐。仅靠到处设卡封锁流通,打击私商进入粮食收购市场,更加降低了粮食的交易效率。必须坚持粮食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方向。
二、工业化模式:农民生活方式转变的关键
1、乡镇企业必须适应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需要。
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被认为是我国农民的伟大创举。1978—1996年间,我国乡镇企业总收入增长83.9倍,年均递增28%。乡镇企业已经在服装、食品、建材、煤炭、机械等行业具有重要的地位。乡镇企业还吸纳了农村50%的剩余劳动力,累计以工补农约1000多亿元。然而进入90年代以后乡镇企业出现衰退现象,“八五”期间我国乡镇企业的经济增长速度为42%,1996年下降到21%,1997年下降到18%,产销率下降,亏损面扩大,吸纳劳动力、引进外资和出口额的增幅有所下降。表33说明,1990—1994年间我国农业与国民经济其它行业的分工程度有所降低,1995—1997年间乡镇企业内部分工对农村经济分工程度的贡献也有所降低,农村经济组织效率的降低是90年代农村经济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
过剩经济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工业化模式转换过程中给予乡镇企业的发展空间趋于饱和。我国计划经济长期实行的重工业化优先发展战略,以牺牲农业、压抑消费为前提和代价,是一种系统模仿发达国家生产资料生产分工体系的工业化模式。而市场经济是以人类需求的无限性为导向的,中间投入必须为最终需求服务,重工业畸形发展迟早会出现危机。所以,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中,为生活资料生产部门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等制度外经济,因为没有国有企业在体制和经营上的路径依赖,又具有灵活的激励机制,赢得了这个历史性的发展机遇而迅速崛起。然而,卖方市场孕育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是难以持久的。随着改革和开放的深入,激烈的市场竞争暴露了乡镇企业组织效率相对较低的弊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是乡镇企业的必然选择。
(1)改制,乡镇企业一般是基层政府以集体名义控制的官办企业,基层政府赋予它以工补农建农、转移剩余劳动力,补充基层政府预算,提高社区福利水平等多种使命,实际上乡镇企业越来越成为国有企业的翻版。在利润平均化初步形成的情况下,沉重的社会负担开始影响到乡镇企业自身的生存。必须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来理顺乡镇企业与政府和社区的关系,使其成为新的市场竞争主体。实际上随着法律和政策的完善,部分乡镇企业或者开始摘掉集体企业“红帽子”恢复私营面目,或者要求不再额外承担支农义务。乡镇企业因事前交易费用低而兴起,因事后交易费用高而衰退,其制度优势正在丧失。对存量资产的量化可能是乡镇组织效率降低的原因之一,乡镇集体企业改制必须坚持渐进化改革道路,必须尊重群众的选择,“一窝疯”“一刀切”,以行政手段强制推行并不利于农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2)布局。我国乡镇企业普遍存在“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分散化布局倾向,原因在于基层政府是乡镇企业主要的制度创新主体,也为了促进当地经济繁荣,直接体现政绩,必须将乡镇企业置于方便控制的辖区。企业则为了获得廉价的土地、劳动力、原料等生产资料,享受政策优惠和保护。至于公共基础设施和第三产业发展的效率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外部经济,是从全社会角度的考虑。对于乡镇企业本身而言,我国法律、税收和行政制度的不够完善,而交通网络则比较发达,制度成本远远高于交通成本,所以乡镇企业分散布局有其经济合理性。相对低廉的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是乡镇企业的优势所在。我们既要鼓励集中,又不能强制集中,应该为乡镇企业布局合理化创造出良好的制度环境。首先,完善土地市场制度,防止土地增殖收益的膨胀和耗散,为乡镇企业集中和小城镇建设降低土地成本。再次,完善税收制度,清理收费项目,减轻乡镇企业的社会负担。其次,加强对乡镇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的管理,以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多种手段防止乡镇企业的负外部性,这在经济过剩时期更显得非常必要。
(3)经营。乡镇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关系生死存亡的大事。我国大部分乡镇企业家族式管理,企业规模较小、资产负债率较高,技术力量薄弱,生产消耗较大,以中低档产品为主;改革后的国有企业,新兴的个体、私营、三资企业都成为乡镇企业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乡镇企业应该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带动作用,并积极参与城市经济的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培养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建立和完善技术进步机制,尽快实现乡镇企业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发展乡镇企业对增加农民收入、开拓农村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具有重要地位。
2、城市化是消解经济过剩最现实的出路
农业对土地的依赖和工业节省交易费用的追求,使得城乡居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截然不同。城市里各专业之间交易效率比较高,专业化水平总比农村增加得快,农业必须依赖通过购买机器和技术才能从工业进口分工经济和迂回生产效果,以改进农业生产的效率。所以,在从低分工水平向高分工水平演化的转型期,工业收入比重越来越高,农业收入比重越来越低,城乡居民真实收入水平因生产率而形成差距,存在自然的过渡性二元经济结构。只要有城乡迁移自由,真实收入会在城乡之间均等化,二元结构将会逐渐消失,80年代初我国城乡差距缩小,就是农产品生产率提高、城市化加快引起的。由于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户籍管理制、住宅配给制等制度的限制,城乡收入均等化的条件并不充分;而且既得利益集团往往还会创造出城市增容费等新制度来限制流动,所以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的持续扩大,与约束人口自由流动的政策有很大关系。中国的二元经济是制度性二元经济,城乡居民真实收入差距在一定程度上是人为造成的。
经济发展的重要现象就是传统部门中的过剩劳动力人口向现代化部门转移,即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或者农业部门劳动力向工业转移,绝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过程均是通过城市化途径进行的,而我国则比较强调就地转移的农村工业化模式,导致我国城市化水平显著滞后,1996年我国GDP结构和就业结构中第一产业比重分别为20.2%和50.5%,产业结构偏差30.3个百分点;城市化水平为29.8%,比同等收入水平下国际城市化水平滞后24.6%,而且滞后程度日益加剧。
城市化滞后是我国农产品和工业品双重过剩的症结所在。一方面,城镇居民农产品边际消费倾向递减,限制了通过提高农产品产量和价格增加农民收入的空间,必须通过加速城市化,尽快转化农村剩余劳动力,扩大规模经营,使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另一方面,农村居民工业品消费水平虽然比较低下,但是缺乏购买力来实现其消费欲望,解决工业品相对过剩问题,必须加速城市化,不但可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而且可以彻底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由于我国城镇和乡村劳动力也是双重剩余,就出现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出路是城市化、还是乡镇企业,实际上是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工业化两种模式之争。我们认为:乡镇企业长期得到政策支持,发展潜力基本得以发挥;乡镇企业在过剩经济中已经处于竞争劣势,盲目发展只会加剧重复建设。而城市化严重滞后,本该居住在大城市的被限制在小城镇,本该生活在小城镇的被限制在农村,使得分工潜力没能得到充分挖掘。只有通过制度创新,改善分配关系,提高交易效率,使社会分工的潜力能够被充分利用来发现新资源、创造新的生产力,这是解决经济剩余和人口危机的根本方法。
加速城市化进程应该以改革土地和户籍制度、发展小城镇、培养住宅和教育产业为突破口,完善小城镇的社会经济综合功能,为开拓农村市场创造必要的条件。
(1)教育。城市化滞后是集团利益难以协调的表现,城市化往往在就业、治安、交通、居住、市容等多方面对城镇居民产生影响,并可能产生社会问题,提高农村居民文化程度是城乡一体化最具适应性的道路。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主渠道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兼业性质,以从事简单劳动为主,目前为了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各城市都以不同形式出台了清退民工回乡的方案,不过,农民工的岗位城镇居民并不一定愿意低就。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比重较高,应该在坚持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尽量提高农村居民的文化程度。农村教育基础薄弱,使大批青年丧失了接受高等教育和融入城市社会的机会。政府在加大财政农村文化教育事业投资力度的同时,尤其要积极鼓励社会办学,消除城市化中的教育瓶颈。
(2)住宅。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刚刚起步,还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取消福利性分房,培育房地产市场,是当前国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为了加速城市化步伐,应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降低土地和住宅的交易费用,推动小城镇发展。应该淡化小康村住宅模式的推广,“小康村”建设存在浮夸现象,不利于农民耐用消费品的消费,更不利于城市化的发展;在农村“建房热”又兴起之时,要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居民向小镇集中;并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应该发展消费信用制度,农村信用社对发展小城镇要给予信贷支持和优惠,所谓农村“人情风”实际上是农村民间信用形式,不要再在舆论上进行指责,要鼓励更为正规的民间信用形式的发展。小城镇应该鼓励从平房式结构向楼房式结构转变,降低经济适用房成本;大城市应该鼓励市场调节下的阶层性功能分区,减少城市化的社会摩擦。城镇并非某个社会集团的专属地,应该废除对农民进城的歧视性政策。
(3)户籍。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对资源配置的扭曲,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了巨额的效率损失,目前我国各类小城镇居住人口中,将近三分之二人口没有城镇户口,政府已经开始谨慎地推行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由于户籍制度没有放开,助长了农民住宅建设上的自给自足倾向,限制了乡镇企业布局和非农就业。有人总是担心如果允许城乡人口迁居自由,农民进城会使农业生产劳动力供给不足,城镇社会秩序无法维持。实际上我国农林牧渔业经营大户是未来农村社会经济的主体,家庭农场的雏形。农村劳动力供给过剩,是中国长期存在的经济现象,也是农民收入水平低下的重要原因,机械是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文化程度由迁居的边际收益和边际费用的高低决定,只有当边际收益大于边际费用时人口才会向城市流动,根本不存在“盲流”。而且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是消除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重要因素,只能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积极作用。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是当前国民经济发展的最迫切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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